朱明勇:邓玉娇命运转折点今日到来——该关注证据问题

标签:
巴东邓玉娇邓玉娇事件评论邓玉娇事件结果邓玉娇案宣判免除处罚 |
分类: 邓玉娇案 |
(邓玉娇空间照片)
接下来就是公安机关的表现了,一方面如果没有确定撤销案件那就得对邓玉娇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式,另一方面还得尽快向检察院报送批捕材料。按照法律规定是在拘留决定书作出后7天之内报检察院,把皮球推给检察院。检察院有7天的审核时间。这样估计此事还会拖下去暂时不会有结果。至于邓玉娇的精神病还要不要鉴定要等领导思考后再决定。其实就法律层面来讲,邓玉娇根本不需要进行精神病鉴定。她的行为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无限防卫)。很多不是搞刑法专业的人可能搞不懂这个理论,简言之就是对此案中三官员欲强奸的行为,邓玉娇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将他们杀了就杀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再就是本案广大网友注的是结果,事实上还有很多重要的问题未能引起专业性的重视,这样到了后期,等政府的官员们把证据做足了,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要做的是什么呢?
要尽快有专业律师会见邓玉娇,最好有心理医生或者精神医生陪同做心理辅导,主要是心理辅导。这里面大家可能忽视了邓玉娇早就做过笔录,应该是不止一份,关键就看这笔录怎么说,律师必须要了解邓玉娇做了几次笔录,分别是怎么说的。现在还要做笔录应该怎么说,如果同以前的不一样应该怎么解释。唉,太专业了,真像做手术一样,刀要一点一点的下,血管要一根根地接,最终还要一丝不苟地缝线。
至于律师最好就是有非常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另外加上一个中年妇女律师。要搞清楚每一个细节,另外就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提相关要求,对政府提法律意见等等。我是真不放心这案子,只希望已经冲锋在前的两位律师能够不失手。
想一想,本案全部证据其实就是邓玉娇、黄官员和另一始终没露面官员的证言。两比一,而且另两人一直没有被采取措施,一旦他们在外随便串串供,那最后政府想说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都不行,证据在哪里呀!
再者,如果市政府想按正当防卫处理,那根本等不到今天。案发当晚就取了材料,也就是证据已经固定,但是除了办案警察谁也没有见过证据到底是怎么写的。他们随时可以重新写出任何他们想要的证据。
至于抑郁症,我感觉也是政府由于高参不够,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利用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发现了抑郁症的药物),其实这些东西根本没有用。有抑郁症的药不一定就是抑郁症,可能是一定的精神障碍或者是人格缺陷,但这都不是精神病,这些要按按照CCMD_3来判断。即便是精神病也不一定就是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才是精神病在法律上会起作用的前提。一般来讲,抑郁症不会导致不能控制或辨认自己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