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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美尼亚遭遇奇葩经历

(2017-08-02 15:31:32)
在亚美尼亚遭遇奇葩经历
陈强

我们一家三口参团前往高加索三国(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十日游。7月30日上午7点左右,女儿在格鲁吉亚的西格纳吉镇晨跑时不慎摔倒。之后我们随旅游团赴亚美尼亚,当晚入住首都埃里温宾馆时发现她的右脚踝有明显肿大。


为慎重起见,第二天上午9点,女儿在亚美尼亚导游陪同下到医院拍X光片检查,医生说只是肌肉扭伤没有骨折,并给她做了简单包扎。为此我们付了50000德拉姆诊疗费和2000德拉姆绷带费(合计109美元)。


上午11点半,在前往景点途中,导游突然接到警察局打来的电话,要女儿去那儿一趟。考虑到白天旅游团有行程,导游和对方约定晚上8点半去警察局。对方还让女儿直接通话,问她会不会说英语,她回答说可以。见我们不解,导游解释说,警察局接到医院的报告,需要向患者了解受伤的情况。


当晚9点许,导游带着我们坐出租车到警察局(往返车费1200德拉姆是我们付的)。在二楼一间办公室,坐着一对年轻男女,男的穿制服,女的着便装。女的自称是翻译,她用英语简单询问了我女儿受伤的经过,并告知需要做一份笔录。


男警察从柜子里掏出表格,女翻译先是根据女儿的护照信息填写个人资料,然后男警察问一句,女翻译转述一句,女儿一一如实作答,叙述了从摔伤到医院拍片的详细过程,女翻译用亚美尼亚文字记录在案。


我们注意到,做笔录时,男警察刁着烟,与坐在身旁的女翻译有说有笑,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期间有其他警察进来给女翻译倒了杯水,却没给我们递水。本来女儿受了伤,行动不便,警察如有必要了解情况应该到宾馆问她才是,现在却让我们到警察局来接受长时间的讯问,感觉很不人性。


女儿在一份看不懂文字的笔录上签名后,我们提出对笔录进行拍照备份,警察不同意。警察表示可以给我们一份英语翻译件,前提是要给女翻译付费。我们拒绝了这一不合理要求。


原以为女儿做完笔录就没事了,没想到警察转而继续盘问我和妻子。我声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成年女儿所叙述的那样简单,警察却要求我或妻子像女儿刚才那样做一份完整的笔录。我当即表示反对,认为这纯属小题大作,浪费时间和精力,因为是女儿自己跑步摔伤,并非被人打伤,不是刑事案件,根本没有必要搞得这么繁杂。可警察坚持要我或妻子做笔录,否则不准我们离开。身陷困境的我们只好打电话向中国驻亚美尼亚大使馆求助。大使馆工作人员与女翻译通话后,警察才不再强求我们大人做笔录,后改由导游做笔录草草了事。


晚上10:15左右,我们被允许离开警察局,在这里我们经历了不愉快的一个多小时。我们不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上亚美尼亚的医院就诊必须到警察局做笔录?为什么一件并非涉及公共安全的小事要如此小题大作?为什么不给受伤的中国游客提供便利却反而添麻烦?为了中国人今后在亚美尼亚不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已经发邮件给中国驻亚美尼亚大使馆,希望通过大使馆与亚方交涉,要求亚方对此事做出解释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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