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郎宝廷
(2016-07-10 20:33:40)
宝廷(1840—1890):爱新觉罗氏,初名宝贤,字少溪,号竹坡,字仲献,号难斋,晚年自号偶斋,咸丰八年,他初次应举落榜。同治三年第四次应举才中。同治七年礼部第一,中二甲六名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编修、翰林院侍讲兼充文渊阁掌“注册点验”校理。同治十二年六月,充浙江省乡试副考官。七月转补翰林院侍读,后任詹事府左中允、国子监司业、侍读学士兼詹事府少詹事、文渊阁直阁事、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礼部右侍郎、西陵监修大臣、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同年充福建乡试正考官职,因途中纳江山船女为妾,回京上疏自劾罢官。
关于宝廷的风流韵事,野史笔记中是多有记载的,象郭则沄的《十朝诗乘》、王赓的《今传是楼诗话》、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等都对此有详细的记述和评论,个中原由,众说纷纭,表现出他对国家前途的悲观失望,心存以“微过自污”激流勇退的心情(可见《先考侍郎公年谱》)。也有人说他的本意是早想回归自然,故作此举。也有人说他是遇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美女,宁可弃官,也要抱得美人归。总之,宝廷的这件风流韵事,也令同治皇帝非常不满。《越缦堂日记》中记载:“(宝廷回京后立即上奏自劾)上谕:侍郎宝廷奏途中买妾,自请从重惩责等语,宝廷奉命典试,宜如何束身自爱,乃竟於归途买妾,任意妄为殊出情理之外,宝廷着交部严加议处。
《异词录》中说,宝廷曾经买了一个船妓,宝廷先进京,等船妓通过运河往北直达通州,宝廷在码头派了车马等了好久,人船都早已不见了,这在当时都成了笑话。有了上次的失误,宝廷充分吸取了经验教训,这次改成和妓女同船玩乐,半途中纳她为妾。一路上歌舞升平,大家看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到了袁浦这个地方,当地的地方官认为他是个假的,想把他就下来细细的审验。可把这宝廷吓坏了,考虑到之前他得罪人比较多,怕这次有人借机整他,就自己写了文章向朝廷请罪,朝廷也正想拿他问罪,就答应了他的请求。
正应了那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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