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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中的欺诈--外围欺诈

(2013-11-06 22:07:37)
标签:

互联网金融风险

财经

分类: 金融与投资
    现在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成了热名词,每一个人似乎看到了希望,但做为最早接触互联网金融的人,我想给大家泼一些冷水。
    今天的冷水,我自创一个名词,叫外围欺诈。
    其实互联网金融不是新名词,早在五年以前的2008年就有客户找到我们,说想到一些新业务,当时看,属于超范围经营,所以没有职能部门审批,是不可能给你操作的。
    只能说,当时提出的一些需求,确实是现在互联网金融的雏形,对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和风险防范有着积极的作用,也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敲响了警钟。
    当时的需求基于国际汇款的需求。以前的外汇汇款,都是通过银行来完成的。西联汇款之类的都不是很发达,业务占比比较少。所以根据国内外汇款业务客户的需求,产生了一类新业务,简单说就是互联网外汇汇款。以加拿大为例:在加拿大打工的人赚了1000加元,以前是通过加拿大银行转入国内银行,加拿大银行收取汇款手续费。新需求是,打工的人,通过加拿大的汇款公司网站完成汇款,这样可以省下一大笔汇款手续费,国内这边外汇先进网站账户,再选择转账或者结汇模式转入国内收款人的外汇或者人民币账户。这样做的基础是收付款人均在境内网站和境外网站开立有账户,所以汇款资金并不进入银行,而是在网站的账户里,实际上就是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大量存在的资金帐户。这是资金流入流出的范畴,如果资金在网站购物、理财,就是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业务模式。
    有人会问:那这国内的网站不就是干的银行业务?
    所以,当年银行认为国内的网站,最起码是超范围经营,因为国家的文件没有同意互联网可以做银行业务。同时,银行确实认为互联网金融抢了银行的生意,所以对互联网金融既怕又恨,大银行与这些公司保持了一个很尴尬的距离。
    那么,这个外围欺诈有什么欺诈?
    首先,你不能判断由境外汇入的钱的性质是正常的打工费用,还是洗钱用途。因为付款和收款方都是互联网公司,没有同时经过两国反洗钱组织的监管。
    其次,大规模的外汇汇款流动会造成国家政策管理缺失。由于没有监管,汇款流动以及流动的性质将导致国家无法正确判断经济发展形势。
    最后,由于是商业行为,所以更加自由化,即当出现了一些未知风险时,互联网公司会自动绕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简单说就是协助犯罪。
   由于,这些风险来自互联网公司的外部,属于“外围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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