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辩护律师居然以"激情杀人"作为辩护理由,使得各界一片哗然.请问:生活中,有多少都是"激情杀人"?如果,药家鑫可以以此免死,那么中国干脆取消死刑得了."激情杀人可免死",一方面说明律师水平低下,一方面则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个人认为:药家鑫案之所以大家关注,是因为其情节很坏,首先撞人在先,下车后看被撞人在记车牌号码,据说怕以后缠上自己,用随身携带刀具,将受害人刺死后逃逸,又继续装伤另外几人,这才落网,试想:如果没有被当场擒获,是不是可以失口否认自己的行为?据说,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称自己家教极严,在校是三好生,"品学兼优",所以律师称其"激情杀人",似乎很合理,但是从其行为看,已经丧失了做人的本性;交通逃逸、随身携带刀具、激情下首先想到要杀人而不是救人,这样的人怎么能说是"品学兼优"?药家鑫案说明,我们的教育失败!
药家鑫案一发,几乎所有人均会想:这个孩子活不了了,因为情节很严重,几乎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免死,但是老百姓的心声,不能阻挡有些人的辩护,居然以“激情杀人”来作为免罪的理由,真是滑天下之稽!你很专业,但专业的不是地方,以前我们遇到媒体说律师和黑社会穿一条裤子,我们还不是很理解,今天看来终于知道了。
"药家鑫"案如何判决,我们将拭目以待。
试想:如果“激情杀人”可以作为免死的理由,有多少无辜的人会死于“激情”的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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