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东西都是熟能生巧。万事开头难,只要坚持,让陌生的东西变成熟悉的,让它几乎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时候,所有的事情就不再有阻碍了。
比如当初学骑自行车,比如当初学打字,比如很多东西,由不会到会,由不熟练到人事合一,都是如此。那么,为什么现在想学一样新东西会感到有困难呢?首要的一个问题就是用。无论学什么,都要非常有用,才会学得快,学得好,学得熟练。这其中也不乏有许多东西也可以反过来说,那就是学得越快越好越熟练,才会更有用。这其实是个矛盾的事物,它们是相互的。
很喜欢纳塔这段话:写作和跑步一样,越常练习,表现越佳。偶尔你会提不起劲,三英里的路程,每一步都在抗拒,可是你勉为其难地跑了。有兴致也好,没兴致也罢,你都得练习,可不能坐等灵感来了,想跑的欲望涌现了,才开步前进。灵感和欲望绝对不会自动来报到,尤其当你身材已经变形,而且一直在逃避,更休想它们会来。然而倘若你定期跑步,训练自己的心智去适应,或不去理会那股抗拒的心情,你就是去跑,并且在跑到一半的时候,爱上了跑步,当你接近终点的时候,反而极不愿意停下脚步。一旦停步了,便渴望下一次的跑步。
纳塔莉也给自己定了目标:理想状况是每天都写,一个月写满一本。这个目标不会太紧,也不会太松。即使没有完成,也不会过多地去求全责备自己。而实现目标的质量也没作过高的要求,只是写,写好写坏,写得形式都没有一定限制。只要写就好,要投入的写。
纳塔莉认为写作练习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学会信赖自己的心灵和身体,并培养耐性和工具侵略性的态度。写作练习也是为你想写的其他任何东西做暖身动作,这让你维持不走调。它不要求有任何逻辑形式;没有特定的方向,一心只想投入,尤如现在。
回想上学时,自己的英语水平还算不错的,那时天天要上课,要读、写、背,要考试,所以,对它很熟悉,它是我的一部分。工作后,用得越来越少,没有每天与它相伴,就越来越生疏。现在与它的距离,已经由自身的一部分,变成了隔壁的邻居。与英语相反的则是打字。上学时,背记字根表、口诀,背着费劲,用着更累。打字员一篇文章打完了,而自己连一行字还没打完,还在那儿翻着白眼儿想一个字如何拆分,每一笔在键盘上对应哪个字母。但因为打字经常要用到,所以再困难也要坚持。不但要坚持,还要努力以最快的速度熟悉它,让它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就这样,经历了非常艰苦的开端,到现在回想,已不记得什么时候,自己已可以打字如飞,人字合一了。
如果想让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经常看到新鲜的景致,就要这样做:
1、要有目标,这个目标是非做不可的。
2、要时刻不放弃练习,即使开始很困难,也要咬牙坚持住,直到它成为习惯。
3、一开始,不要把目标定的过高,过于困难,可以从极易的事做起,保证兴趣,保证可以坚持练习。
4、要能学以至用,即使不会频繁使用,也要努力让它最大限度的使用。一有机会就用,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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