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以动物为人物的小说。
一天夜里,瘸老虎谢拉汗和豺泰巴奎袭击了一家宿营的人,父母匆忙跑掉了,他们的一个小儿子无意中走进狼爸爸、狼妈妈窝里。谢拉汗来索要这个人崽,狼夫妇坚决拒绝了谢拉汗。他们收留了这个人崽,把它当作自己亲生孩子抚养。他们给这个人崽起名叫莫格里。
按照丛林规则,一个狼崽会跑以后,狼夫妇带他参加狼群大会,要把他介绍给群狼。这时,谢拉汗又来索要莫格里。它对狼群说:“人崽和你们自由动物有什么关系?”莫格里能否参加狼群成了问题。虽然头狼阿克拉不理睬谢拉汗的干扰,但按规定,当狼群对是否接受一个崽儿有争议时,除这个崽儿的父母外,必须有狼群的其他两位成员为他辩护,他才能被接受。如果莫格里不被接受,他就会被谢拉汗和被他拉拢的狼吃掉。狼爸爸也狼妈妈也会为保护莫格里而牺牲。幸亏有一个专门教小狼崽丛林规则的褐熊巴卢愿意为莫格里辩护,黑豹巴希拉又按丛林规则,用一头公牛赎买了莫格里,他才成为了狼群的一员。
从那以后,莫格里就和狼群一起生活。他为狼们追赶猎物,还经常为狼们挑爪子软肉上的刺。但是,很多狼都恨莫格里。这不仅是因为谢拉汗的收买和挑唆,而且因为莫格里是人,他聪明,狼们都不敢长时间和他对视。当莫格里盯着瞧一只狼时,那只狼就会给逼得垂下眼睛。但是,包括谢拉汗和泰巴奎在内,还没有谁敢伤害莫格里,因为他是狼群中的一员,头狼阿克拉不允许狼群成员欺侮他。另外,巴希拉、狼爸爸、狼妈妈和一部分很多狼都喜欢、保护莫格里,所以,莫格里安全地成长着。
十年或十一年过去了,莫格里长大了,头狼阿克拉也越来越衰老了。每次打猎,阿克拉都要拿出更大的劲才能困住一只山羊。按照丛林规则,当一只头狼斗不过一只山羊时,他就要被群狼咬死,由新的头狼代替——直到轮到它被咬死为止。如果阿克拉被推翻,被谢拉汗拉拢、收买的那些狼绝对不会放过莫格里。这时,曾与人类一起生活的黑豹巴希拉让莫格里到人类那里取回了一盆红花——火,丛林里的动物们都害怕它。在决定胜负的狼群大会上,莫格里凭借着红花征服了狼群,教训了谢拉汗,拯救了阿克拉。但莫格里也逐渐认识到,他不是狼,而是一个人类,他早晚要回到人类那里去。于是,当天夜里,他告别了狼爸爸、狼妈妈、巴卢、巴希拉和关系友好的狼们,到村庄里去找叫做人的神秘动物去了。他说,他一定会回来的。他再来时,要把谢拉汗的皮铺在狼群开会的悬崖上。
这篇小说选自吉卜林最著名的作品《丛林故事》,它题材新奇、情节曲折、构思巧妙、语言生动,让人耳目一新、叹为观止。
小说的很多语言很耐人寻味。比如,丛林规则中有一条是禁止野兽吃人。作者这样解释这条规则:杀人意味着迟早会有背着枪,骑着大象的白人到来,而且还有几百个手持火炬、铜罗和火箭的皮肤黝黑的人前呼后拥地跟着。到那时候,住在丛林里的动物都要遭难了。这条丛林规则的制定依据,就是人是万兽中最软弱和最无防卫力量的。谁要是碰他,那是很不公正的。而且,吃人要生癞皮,牙齿也要脱落——这事情可一点也不假。
再如,文章里还有这样的叙述:“如果一只大狼捕杀一只尚未捉过山羊的小狼,他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凶手要在被发现的地方处以死刑。如果你稍加思索,你就会明白非如此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