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年龄界定
(2011-02-11 2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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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
分类: 实验设计与统计 |
“儿童”一词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指的是“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并认为每一位儿童既是一个独立的个人,又是家庭和社会的一分子。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儿童阶段,粗放一点可分为学龄前(0岁-6岁)、小学(6岁-12岁)和中学(12岁-18岁)三个年龄段;细分可分为:婴儿(0岁-1岁)、幼童(1岁-3岁)、小童(4岁-6岁),中童(7岁-12岁)、大童(13岁-18岁);从性别上分为男孩和女孩。
儿童,《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给出的定义是: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其中“少年”指“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的规定是0-18岁,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是0-18岁,医学界以0~14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中国的儿童组织少先队的队员年龄在14岁以下,而共青团员的入团年龄为14岁以上。
还存在这样的说法:
1周岁-6周岁为幼儿
7周岁-13周岁为儿童(与少年期重合,也可称少年儿童或少儿)
14周岁-19周岁为少年(与青年期重合,也可称青少年)
20周岁-39周岁为青年
40周岁-59周岁为中年
60周岁以上为老年(也可称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