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法律在猥亵未成年人犯案者面前不能软下来
(2013-06-22 0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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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陈在鹏开房强奸教育 |
分类: 时评 |
法律在猥亵未成年人犯案者面前不能软下来
6月20日,备受瞩目的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带小学生到宾馆开房,犯有强奸罪;尽管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陈在鹏有期徒刑13年半,冯小松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没有一个人看到这样的犯罪行为不深恶痛绝之,但偏偏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而且,冯小松居然还当庭上诉。不论是校长也罢,还是作为公务员的领导也罢,都应该说是领导,是某一个领域里面的“父母官”,但偏偏这样的父母官不仅不为民服务,反而像狼一样撕扯着人民的心,让人们的鲜血滴滴下流。
从教师到校长,从教室或者办公室的猥亵到宾馆开房,这些为人师者都在干什么?尽管这些学生有离家出走外出打工的倾向,但作为校长应该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拯救孩子们的无知,让孩子们远离自己幼稚的行为,以及即将会带来的灾难。且不说校长要为人师表,政府公务员要率先垂范,做好三个代表的带头示范作用,这些人都是为人父母者,自己也有子女,难道不懂得其他父母的心?试想,假如他们的子女也遭受这样的境遇,将会如何处之?
曾看到一个文章,有一个小女孩给发动美伊战争的布什写了一封信,全篇没有多余的指责布什,反而告诉布什自己的哥哥在战争了失去生命,自己在也见不到哥哥,自己非常怀念哥哥;最后,小女孩反戈一问,假如布什的儿子也会在参加这场战争,他会如此做吗?正因为他的儿子不会参加这场战争,他儿子的生命不会受到猥亵,他当然可以毫无忌惮地做他想做的事情。同样的道理,当这个身为校长的陈在鹏,如果他的子女某一天也受到这样的猥亵,作为父亲的他将情何以堪?
前不久,国家颁布发行了《义务学校校长专业化标准》,当时我写了一文《校长专业化标准能否终结“维持会长”时代》,我只对这个标准的可操作性进行了审视,但看到陈在鹏带学生开房后,我想到了更多的问题,校长的师德、校长行为的监管,在这个标准里面将如何得到保障。当教育部门领导给校长们的专业化发展进行高屋建瓴地设计,引导校长们朝一个教育家方向发展时候,陈在鹏及时地带女学生开房出现在公众眼里,给这个标准做了一个很好的脚注。
猥亵女生案由教师发展到校长,是在不断升级而不是降温,尽管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也许陈在鹏自己在教师大会上也讲过这个问题,这些规定他别任何人都清楚。为什么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想,很大的因素就是和冯小松这个政府官员有关且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有这个靠山什么都可以摆平,什么都可以做。因此,导致这个问题不断升级的核心不是犯案者本身,而是法律监管和处罚力度太轻。基本上,这些被强奸的女生的命运将被改写,甚至留下一生的阴影,永远也走不出,但法律处罚却仅仅判处13年半,让其逃脱严重的刑罚处罚。如果要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和范围内起到震慑作用,至少应该判处其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才能让这些胆敢以身试法则害怕、恐惧,才能有效地保护孩子们。
法律在猥亵未成年人面前不能软下来,唯有以强有力的处罚手段,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才能真正保护未成年。否则,这样的猥亵事件还会不断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