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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这种全新的品牌定位法,你肯定不知道

(2020-03-23 11:46:00)
标签:

品牌定位

营销策划

品牌定位创新

横向思维

沈坤营销策划

分类: 营销管理

 

颠覆:这种全新的品牌定位法,你肯定不知道
   【沈坤原创作品】品牌定位,从理论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必须为自己的品牌,创造一个有别于其它品牌,却又能影响消费者选择自己产品的差异性传播概念,然后通过不断地重复传播,在消费者的心智中,建立“本品牌优于其它品牌”的认知概念。

而在这个范畴中,位置的“第一”、身份的“专家”和踩肩膀的“依附”是三个被定位专家们常用的方向。譬如香飘飘奶茶、加多宝凉茶、瓜子二手车等,都在这三个范畴内绞尽脑汁进行提炼,因为“第一”和“领先”在字眼上属于《广告法》限制。于是,定位专家们就用其它的语言来体现这三个意思,而他们的核心能力就在于“语言概念的提炼”能力。

譬如香飘飘奶茶,每年售出的杯子可绕地球N圈,意思就是告诉消费者,香飘飘是杯装奶茶销量最好的品牌;瓜子二手车,成交量遥遥领先,同样也是告诉消费者,自己是成交量最高的;而郎酒,中国两大酱香之一,则同样与茅台酒进行捆绑,形成如果想喝酱香白酒,那不喝茅台就喝郎酒的二选一传播概念。

大家知道,里斯和特劳特本身就是广告专家,他们从广告传播的角度,试图找到“被浪费的一半广告费,究竟浪费在哪里”,从而找到了定位观点,认为只要在消费者的心智中,植入一种独特差异概念,就能让消费者形成“此产品一定优于其它品牌产品”的认知定势。

而定位的聚焦原则还在于,通过品牌定位传播,最终会在消费者心智中确立“品牌即品类,品类即品牌”的,通俗点说,就是通过定位传播,确立品牌成为某个品类的代名词效果。如香飘飘品牌通过传播,确实已经确立了“香飘飘=杯装奶茶”的品类认知。

虽然品牌定位理论中没有提及,但我通过我的创新探索发现,基于现在的品牌命名特点,原则上有两种定位方法。第一种是传统的品牌定位,就是通过提炼品牌与其它品牌的差异点,使其成为一个能够影响人心智的概念——此品牌的产品优于其它品牌的产品——。

譬如销量第一、某某开创者、拥有某种独创的技术等。然后通过集中的广告传播,将这一概念传递给消费者,并促使消费者在购物时产生影响。上述香飘飘奶茶、瓜子二手车和郎酒等,都属于传统的品牌定位方法。

这种传统的品牌定位有先天性缺陷,首先是《广告法》限制,很多第一第二都不能说了,销量领先、领航者等这些带有某些误导性质的字词,都触犯法规,不查不告你没啥事,如果有人举报或者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那就要被处罚的。

其次,所有的定位想法和概念,都是从企业角度出发进行思考的,从未想过消费者的真实想法,也就是说,“成交量遥遥领先”、“中国两大酱香之一”等,这些所谓的品牌定位概念,都是企业自说自话的典型,不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的;再者,这些概念必须要有几个亿的广告持续轰炸才能产生市场效应,代价太大,小企业根本承受不了!

第二种是创新的品牌定位,这个品牌定位,在定位书和理论中是不存在的,是我在营销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但它却有可能是品牌塑造的未来。也就是说,传统的品牌定位定的是企业,创新的品牌定位定的则是消费者。

创新的品牌定位完全是从消费者角度思考的,也就是说,品牌名称不能启用与消费者无关的传统商标,而应该在品牌名称上体现出哪类消费者?他们有什么共同的性格?这就是品牌命名的族群特征和性格特征。譬如“键客——电脑工作者人群品牌”、“酷界——青年学生品牌”。

颠覆:这种全新的品牌定位法,你肯定不知道

基于创新的品牌,其定位法则也完全改变,不再是主观地向消费者单向传递品牌是什么?有什么差异性?而是从物质(产品)转移到了“人”(精神)层面,并根据消费者特性进行“提高消费者人格地位”和“提供消费者精神归属”的品牌定位,以期形成品牌与消费者在心灵上的共鸣。

譬如,“键客”的品牌定位是“幕后英雄”,它一下子提升了使用电脑的人群,成为了英雄,譬如程序员等;“酷界”的品牌定位则是“叛逆踞点”,青年学生都处于叛逆期,与学校老师和父母形成矛盾冲突又无法取胜,所以他们需要一个能够理解自己,读懂自己的地盘,而这个地盘就是他们自己的活动踞点。

前者的“幕后英雄”定位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人格地位,把这些睿智的电脑工作者尊称为英雄;而后者的定位却为消费者提供了组织归属感,让他们找到了自己的组织,这样的品牌定位,能够定到消费者的灵魂里,从而获得共鸣。

但这种全新的品牌定位尚不被人认知,甚至定位专家们都不知道定位还应该这么做!因为专家们面对的都是企业已经形成的传统品牌名称,他们改变不了,也不允许改变,所以,他们的品牌定位的思考焦点,就被局限在了现有品牌名称上,从而只能照搬传统定位理论,进行物质属性的定位概念提炼。

传统品牌定位也是因为传统营销而来,传统营销理论中,严重忽略了品牌名称的消费者导向命名法则,而是100%从创始者个人的兴趣爱好,或者完全从企业自身出发,以“简单易记、朗朗上口、无歧义或产品属性体现”为核心的命名。如创始人命名、地域命名或产品属性命名等。

譬如奔驰汽车是因为德国人卡尔.本茨发明了汽车内燃机,从而成就了全世界第一辆真正意义上的汽车而命名;苹果,是乔布斯个人从《圣经》夏娃偷吃伊甸园禁果故事启发所创,意思为“背叛上帝的第一口”;飘柔,是体现洗发水产品的特性而形成的品牌命名。很多,几乎99.99%的品牌名称,都与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

就是因为这个传统命名方法,导致100%的品牌名称仅仅当做一个商标使用,品牌的传播完全与品牌名称所提示的内涵无关,从而导致品牌传播先天性缺乏聚焦核心点,也就是说,由于传统营销思维的影响,品牌命名的时候没有以消费者为核心的营销思想,等到产品出来,才发现营销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知道该向消费者传播什么,于是,定位就此诞生。

而“营销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或者“以消费者为导向”,也就是说,当一个产品和服务开始思考营销的时候,第一要素就是要锁定核心的消费群体,然后针对这个人群的特性,原创能体现他们族群和性格特征的品牌名称。

换句话说,定位应该从营销的第一步就开始了,如,做哪个市场(什么人群?)?提供什么产品(他们喜欢什么产品)?他们会喜欢什么样的品牌名称?(或者什么样的品牌名称能代表或体现他们)?产品和品牌分别能满足他们什么样的需求(其它产品和品牌所满足不了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品牌名字与消费者无关,甚至营销的时候也完全弃之不用,仅仅当做一个毫无感情的牌子使用,然后拼命用定位来补救,去把一个与消费者毫无关联的名字,用几十亿的广告费,硬弄成一个“知名的品牌”!

为消费者原创的,先天性带有消费者族群特征和性格特征的品牌名称,其定位就必须从“物质层——即产品和服务”转移到消费者的精神世界中,要么定位能提高消费者的人格地位,要么能为消费者提供灵魂归属的组织感。否则,你的品牌定位,就不能引发消费者的强烈共鸣。

两种品牌定位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聚焦于企业和产品,前提是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广告,才能显示出定位的价值来;另一个是聚焦于消费者和他们的精神世界,以引发共鸣为核心,并不需要大量的广告传播,只要在产品包装上体现即可。也就是说,传统的品牌名称,必须套用传统的品牌定位,原创的品牌名称则必须启用全新的品牌定位方法。

当然,这也只是我沈坤的一家之言,未必完全正确,我也只是处于探索实践中,目前也没有看到有其他营销同人提出过类似的想法和做法。所以,我再次申明,这种定位方法只是我沈坤的创新实践,有没有效果,还要看具体的市场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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