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校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通知一出,赞成与反对者均有之。教育部的官方理由是,组织学生按班级住宿,有助于加强班级集体建设,有助于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而很多家长也认为,让这些年轻人住在外面,容易因为恋爱同居之类的事情影响学习,而且出租屋的管理比较混乱,很容易出现入室盗窃抢劫、煤气中毒、火灾等安全问题。
反对者认为,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自由的权利,已经成年的大学生来到大学学习,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将一切交给学校管理。他们是否恋爱、接吻,在校外居住,都是私生活上的自由,对此,尊重他们的权利可能会更好。而且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学生住宿已经市场化,许多学校的后勤集团或者学校委托经营的开发商,已经通过市场运作方式,与学校建立了商业合作关系。换句话说,学生到学生公寓住宿,不是无偿的而是有偿的。同时,对于住宿的价格,学生无法参与协商,只能被动接受后勤集团、物业管理公司等确定的价格。这些价格,有时候比在外面租房居住还要昂贵。总而言之,教育部之所以出台“禁租令”,完全是为了便于学校的行政管理,是一种明显的“懒政”行为。
大家说说自己的意见,大学生可不可以在校外租房居住呢?如果你认为可以,大学生有什么理由扔下宿舍、搬到外面住呢?如果不可以,又有什么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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