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鸿渐是个有趣的人物。身上的典型特点是“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另一个有趣的特点是很有女人缘,用他挂名丈母娘的话说是没想到他还是很多女生嘴里的“好肥肉”。可能那时的女生不光挑瘦肉吃吧。怎么叫“挂名丈母娘”呢?原来方鸿渐还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尊父母之命,和上海点金银行周经理的女儿周淑英订了婚。这周家和方家是同乡,方鸿渐的父亲是前清举人,当地的大乡绅,名望与财富都没得说。周经理虽然是铁匠出身,但在上海打拼捞到了第一桶金,便和同乡里成功的商人们联合创立了点金银行并自任经理,这门亲事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按理,周淑英也是有条件上大学的,可父母到底是乡下的老观念,只让女儿读到高中就退学“练习家务”。方鸿渐入了北京男女混读的新式大学,思想也逐渐跟着“新”起来。有一回给父亲写了封文绉绉又极委婉的信想退掉这门亲事,不想被千里之外的乡绅父亲一眼看穿,用一封措辞严厉的信来施加他老子的威严:“当是汝校男女同学使汝睹色起意,见异思迁!汝托词悲秋,吾知汝实为怀春,难逃老夫洞鉴也。若执迷不悟,吾将停止寄款,命汝休学回家,明年与汝弟同时结婚。细思吾言,慎之切切!”方鸿渐吓得矮了半截,从此不敢再提起。不幸的是,这周姑娘短命,一场伤寒就见了上帝,鸿渐收到父亲告知的信时“有犯人蒙赦的快活”。当然这只是他心里瞬间的不厚道,转念一想,也对“那短命的女孩子稍微怜悯。”旧时婚姻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之前男女是极少见面的,对这个未见面的“未婚妻”,鸿渐能有“稍微怜悯”也已经很不错了。
 
相比较,周经理还算厚道。女儿的不幸没影响他对“挂名女婿”的关爱,从银行里拿出一笔钱,加上当初给姑娘预备的嫁妆,折合起来兑换一笔英镑供鸿渐欧洲留学用。所以鸿渐欧洲留学回来到上海的第一站就来到挂名丈人家里。他还算懂事,给丈人买了锡兰的“象牙柄藤手杖”,给丈母娘买了“法国的手袋”。给小舅子买了“德国的自来水笔”。周太太已经给他布置好了休息的房间---就是女儿活着时住过的房间:“梳妆桌上并放着两张照相:一张是淑英的遗容,一张是自己的博士照。”方鸿渐看了发呆,“觉得也陪淑英双双死了,萧条暗淡,不胜身后魂归之感。”周太太的用意是明显的,不过给鸿渐一个提醒。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再来到房间,鸿渐“发现淑英的照相不在桌子上了”。周太太这点小心计可以理解,毕竟女儿早夭,顶好的一桩婚姻不能实现,如今见了自家出钱培养留学归来的“姑爷”,想起死去的女儿是再正常不过的心理状态。
 
闲聊时知道鸿渐还没处女朋友,周太太就自告奋勇:“鸿渐这样老实,是找不到女人的,让我为他留心做个媒罢。”周经理说:“你又来了!他老太爷、老太太怕不会做主?咱们管不着。”周太太的细密心思又一次彰显:“鸿渐出洋花的是咱们的钱,他娶媳妇,当然不能撇开咱们周家。鸿渐,对不对?你将来新太太一定要做我干女儿。我这话说在你耳朵里,不要有了新亲,把旧亲忘个干净!这种没良心的人我见得多了。”鸿渐只好苦笑说“放心,绝不会。”老实说,周太太这话也可理解,人家毕竟是出了钱的,女婿做不成,还可以当亲戚走动,若讲良心,鸿渐是不该忘却周家资助的。只是周太太绵里藏针话中带刺,略显出一点不厚道。
 
及至后来,方鸿渐背着周太太,被苏小姐、唐小姐的爱情搅得惨痛,整天魂不守舍,周太太也听闻了一些,准备找他问话,鸿渐避之唯恐不及偷偷溜了。女人的嫉妒、替女儿的不平,这种复杂心理促使周太太彻底怒了,大骂鸿渐混账:“他吃我周家的饭,住周家的房子,赚我周家的钱,瞒了我外面去胡闹......全没良心!他不想想,不靠我周家的栽培,什么酥小姐、糖小姐,会看中他!”周太太知道鸿渐有个苏小姐,不知道还有个唐小姐,不过是一气之下把“酥糖”顺口一起说了。钱先生写道这里调侃道:“信口胡扯,而偏能一语破的,天下未卜先知的预言家都是这样的。”小说最后,玩世不恭又怯懦无能的方鸿渐落魄出走,自顾不暇,即使原谅了周太太的刻薄,恐也没能力和心情来顾念周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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