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文/麾少
题记一:
我试图改变自己一两次
我不怕耻笑
我本就不懂刀
我不是想飞
我只是想自由
而已
题记二:
我叫庄周,很多人都知道我有蝴蝶癖,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不懂刀。
懂与不懂虽然只是一线之差,可这一线之差却注定了我的一生寂寞。
我总会但那夜凉如水的时刻,怀念已然逝去的一些人与事,继而怅然若失。
但是,你不会了解。
(一)
纵然时隔数年,依然没有人知道,除了蝴蝶之外,我唯一喜欢的就是刀。
我常常把刀和蝶归类为同等的生命,它们同样美丽但是脆弱,常常一折就断,只不过两种生命一种有情另一种无情。
我想我终究做不了刀客的原因是因为我太多情。
我曾经遭受祝山寺的和尚群殴。他们说我杀生,其实冤枉。
我只是用一把无情的小刀去刻一只蝴蝶美丽脆弱而多情的翅膀,我的目的只是为了艺术创造,我仅仅想在蝴蝶的翅膀上刻下两个美丽震撼的字,可是却没有人了解我,一个人也没有。
你可以相信天下人,天下人却未必有一个会相信你。
直到把脑壳想疼,我给自己总结出一条不是理由的道理:或许只是因为我不懂刀。
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一个连自己都承认自己不懂刀的人,一定会被人看不起。
那他就注定要被人嘲笑,遗憾的却是我注定不懂刀,是的,我始终没资格搞懂刀这种神圣的已经无情的生命。
或者对我来说,他已不仅仅是一个生命,更是一个朋友,我始终搞不懂的朋友。
于是我必须着手锻造自己的某一个强项,藉此赢得别人对我的尊重,久之我开始研究蝴蝶。
聪明如我一下子便发现蝴蝶的美丽,就和隔壁住着的蔷薇丫头一样美丽。
至少我会认为蔷薇是美丽的,因为蔷薇总是会在人多的时候偷偷朝我送几个温柔的秋波。
我向来是个敏感的人,但至少我有我自己的原则。
对我好的人,我就要去尽职尽责终我一生地爱护她,蔷薇这么做让我在人群中瞬间充满魅力,于是我暗自发誓我一定要好好地爱护这小丫。
能够证明你爱一个人或一个人爱你,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和她做爱,只要在做爱的过程中才能感觉出对方是否真正爱你,那种感觉是惟妙惟肖的,没有做过爱的人绝对不会了解。
疯狂的爱的极至是强奸,也就是所谓极端的性。
于是我决定强奸她小丫的。
于是我暗中一步步设置尽量周密的策划。
(二)
越大越贵重的礼物,就像一把玫瑰形状的重锤,可以在女人们毫无防备甚至欣然接受的情况下一锤打在她内心深处防守最脆弱最容易攻击的地方。
所以只要你有足够的本钱,你可以随时搞定这世上任何一个女人。
只有蝴蝶不一样,终她一生,她最终会在死亡的前夕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
所以,蝴蝶永远属于大自然。
我了解,所以我喜欢蝴蝶,我甚至希望和蝴蝶做朋友。
而朋友却往往和原则选择对立,这始终悲哀,悲哀的是我必须执迷不悟继续下去。
因为我必须在十天内捕捉到九百九十九只蝴蝶献给蔷薇,能够使你接近女人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往往是礼物。
只有我才能得到她的好感,只有得到她的好感才能接近她,只有接近她才有机会强奸她。
或者等她对我的好感达到某一个高度时,不用我要求她就自然会提出和我做爱,女人感动后不过如此,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我要捕捉到一个足以感动她的数目。
九百九十九只,就算是一个没有情感的女人也会感动。
经过我对蝴蝶多日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几个蝴蝶所具有而人类所缺乏的特点:
触角,有翅,会飞。
诚然,几千年来,这些个特点一直是人所没有的。
“观其所长,知己所短,方能一击必胜。”这是我在一个名叫麾少的家伙所著的《捕蝶兵法》中看到的。
这本书是我很清楚认识到自己与蝴蝶的区别,也使我更清楚看到自己的优点,那就是我比蝴蝶聪明。
它虽然会飞,但是我可以跳。
它虽然有翅,但是我有罩网。
它虽然很快,但我可以更快。
比它快的是我的手。
没有人敢相信,一个不懂刀的人捕蝴蝶时的速度居然会这么快。
我的确曾考虑过选择神偷、杀手等赚钱较快的职业,但我有始终没有那么做的原因。
神偷就是小偷,小偷就是坏德,我怕做久会六亲不认,虽然我早已没有一个亲人,我只是怕会将自己一向喜欢的蝴蝶忘掉。
做杀手就更不行,一个连刀都不懂的人更不会说用它去杀人了。
为此我就常常被人耻笑,久之我就习惯了,或许只是因为麻木,也许只是因为作为一个失业的下岗工根本没有资格反对别人对自己的耻笑。
但是我现在只想捕捉蝴蝶,九百九十九只,因为我爱蔷薇。
爱她就要证明给她看。我要证明给我爱的蔷薇看。
或许只是因为我想证明给自己看。
(三)
不懂刀的人永远不配谈论自由,或许只是因为他们一生下来,就像自己及灵魂交给了地域的魔鬼,只有他们死去的那一瞬间,才能唤起那种久违的勇气及感觉。
他们平时活着的,只是血肉而已。
当我捕捉到第四百九十八只蝴蝶时双手磨便了血泡,它们不停地渗出脓血,长时间握杆、横扫、挥出的姿势让我身心疲惫、痛苦不堪。
我几乎痛苦的要放弃,但理性告诉我绝不能这样做。
捕千蝶者半九百,何况我还没有补够九百只,我仅仅补了一半,这个时候放弃定然会受到别人的嘲笑,连蔷薇都会小看我。
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机械性地挥动着疲惫的几近麻木的手臂,网里补下两只蝴蝶。
我将蝴蝶放入网中,双臂疼的已经失去感觉。
这个时候我竟发现夕阳笑的好灿烂,甚至是艳丽,跟一个人刚死时流出的鲜血一个颜色。
我怎么突然觉得它是在笑我?
我会不会这个时候死?如果一个人累死会被别人怎么看?如果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补蝶累死又会被人怎么看?
想到这些,我内心升起一个信念:我不能死。
绝不能死。
不是为了蔷薇,也不是为了蝴蝶,而是为了我自己。
过了十八年不懂刀的日子,我第一次涌现出这样的信念,做出这样的事。我第一次将自己当成一个人。
不知为何,我突然羡慕起蝴蝶。
它们脆弱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不禁笑得痴了。
我突然幻想自己幻化成一只蝴蝶该多么美好啊!
(四)
我始终认为,一个人最大的勇气,就是可以面对自己。
费尽千辛万苦,我终于捕捉到九百九十九只蝴蝶。
依然归功于那个名叫麾少的家伙,他在一本名叫《男生求爱秘诀》中写道:如果你想泡一个女孩子,就送她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如果你因资金等问题无法满足她这个条件,那么你就送她九百九十九只蝴蝶。
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作为一个下岗的男人是多么的不容易。
没钱来泡妞更是他妈的艰难。
但我总算完成了任务,我利用休息时的片刻闲暇睥睨被我集中关在网中的九百九十九只蝴蝶。
天空照例在这个时候漂浮着几片火烧云,它们温柔的就像女孩子羞红了的脸。
云下的这些蝴蝶很安静很安静地呆在笼子里,不像蟋蟀那些昆虫盲目乱窜。
不知为何,我的心突然颤抖起来。
我似乎想到了什么?
我想到了什么呢?我又忘掉了什么?
当一个人努力试图回想自己最想忆起的事情时,他往往就更加想不到,悲哀正是如此。
而我的心在刹那间忽然变得好静。
在这心如止水的时刻,我突然忘记了自己是谁。
(五)
这样的结局是必然的。
当我对蔷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早该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
终于有了接近她的机会,连我自己都搞不懂,我为何没有强奸她,我只是缓缓开口,和她讨价还价似的争论。
“我要和你做爱。”
“蝴蝶呢?”
“难道你一直在监视着我的举动?”
“或许只是碰巧而已。”
“这样的碰巧真多。”
“总之一句话,如果你不能送给我九百九十九只蝴蝶,我就绝对不会和你做爱。”
“但是我已经补到了九百九十九只蝴蝶,虽然我到最后却把它们放了。”
“你还真多情,我指的是你对蝴蝶。”
“不,还有你。”
“就凭你这一句话,不足证明。”
“如果才能证明给你看。”
“除非让我看到你的心。”
“给我一把刀。”
“别忘了你根本不懂刀。”
“我只是要证明给你看。”
“你可以用剑。”
“我必须用刀,没有刀,你始终看不到我的心。”
“接着。”
然后我就接到蔷薇抛过来的那把刀,是把精光闪闪的好刀,割开血管挖出心脏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我并没有挖出自己的心给蔷薇看,反之,我杀了她。
我挖出了她的心脏,血红血红的,上面有一个人的影子,不过不是我,之后我强奸了她。
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我还是爱你的。”
(六)
“我叫庄周,我是一个喜欢蝴蝶的人。”
我逢人就会说出这样的话,无论对方是否喜欢听。
久之,他们都说我疯了,其实我认为真正疯了的是他们。
我开始每天晚上做梦,一系列稀奇古怪甚至恐怖恶心的梦。
但每次做梦都和蝴蝶、蔷薇有关。
或许只是因为我始终忘不了她们。
我开始每天晚上头痛,我知道这是梦做多了的缘故。
我开始憧憬一个想象中的世界,没有悲伤和怨恨,只有快乐的永恒。
那里,只有寂寞的我和自由的蝴蝶。
我开始幻想着飞起来,远离这个喧嚣噪杂的世界。
一个古老的声音对我说:“庄周,来忘情崖吧,在这里,你可以找到你的故乡。”
忘情崖可以忘情,我曾经听到村里老人经常说的。
跳下去后,凡间所有的一切,烦恼忧愁悲伤哀怨,都可以忘掉。
但是我忘了,我不懂刀。
(七)
不懂刀的人死后是被人唾弃的。
“庄周死了。”人们没心没肺地谈论着。
“听说是被一把锋利的刀杀死的。”
“听说是他在忘情崖跳崖自杀的。”
“听说是一群蝴蝶将他载到远方。”
“听说是他和蔷薇一起私奔跑了。”
“听说是他突然变成蝴蝶飞走了。”
“听说……”
“……”
(八)
其实我没有死,我还活着,活在另一个世界,好好的。
我还是喜欢蝴蝶,喜欢蔷薇,但是我还是不懂刀。
其实我始终不懂刀,正如我始终都喜欢蔷薇一个道理。
在这个世界,我一直很喜欢一首歌,因为是唱我的:《化蝶飞》。
我试图改变自己一两次
我不怕耻笑
我本就不懂刀
我不是想飞
我只是想自由
而已
题记二:
我叫庄周,很多人都知道我有蝴蝶癖,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不懂刀。
懂与不懂虽然只是一线之差,可这一线之差却注定了我的一生寂寞。
我总会但那夜凉如水的时刻,怀念已然逝去的一些人与事,继而怅然若失。
但是,你不会了解。
(一)
纵然时隔数年,依然没有人知道,除了蝴蝶之外,我唯一喜欢的就是刀。
我常常把刀和蝶归类为同等的生命,它们同样美丽但是脆弱,常常一折就断,只不过两种生命一种有情另一种无情。
我想我终究做不了刀客的原因是因为我太多情。
我曾经遭受祝山寺的和尚群殴。他们说我杀生,其实冤枉。
我只是用一把无情的小刀去刻一只蝴蝶美丽脆弱而多情的翅膀,我的目的只是为了艺术创造,我仅仅想在蝴蝶的翅膀上刻下两个美丽震撼的字,可是却没有人了解我,一个人也没有。
你可以相信天下人,天下人却未必有一个会相信你。
直到把脑壳想疼,我给自己总结出一条不是理由的道理:或许只是因为我不懂刀。
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一个连自己都承认自己不懂刀的人,一定会被人看不起。
那他就注定要被人嘲笑,遗憾的却是我注定不懂刀,是的,我始终没资格搞懂刀这种神圣的已经无情的生命。
或者对我来说,他已不仅仅是一个生命,更是一个朋友,我始终搞不懂的朋友。
于是我必须着手锻造自己的某一个强项,藉此赢得别人对我的尊重,久之我开始研究蝴蝶。
聪明如我一下子便发现蝴蝶的美丽,就和隔壁住着的蔷薇丫头一样美丽。
至少我会认为蔷薇是美丽的,因为蔷薇总是会在人多的时候偷偷朝我送几个温柔的秋波。
我向来是个敏感的人,但至少我有我自己的原则。
对我好的人,我就要去尽职尽责终我一生地爱护她,蔷薇这么做让我在人群中瞬间充满魅力,于是我暗自发誓我一定要好好地爱护这小丫。
能够证明你爱一个人或一个人爱你,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和她做爱,只要在做爱的过程中才能感觉出对方是否真正爱你,那种感觉是惟妙惟肖的,没有做过爱的人绝对不会了解。
疯狂的爱的极至是强奸,也就是所谓极端的性。
于是我决定强奸她小丫的。
于是我暗中一步步设置尽量周密的策划。
(二)
越大越贵重的礼物,就像一把玫瑰形状的重锤,可以在女人们毫无防备甚至欣然接受的情况下一锤打在她内心深处防守最脆弱最容易攻击的地方。
所以只要你有足够的本钱,你可以随时搞定这世上任何一个女人。
只有蝴蝶不一样,终她一生,她最终会在死亡的前夕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
所以,蝴蝶永远属于大自然。
我了解,所以我喜欢蝴蝶,我甚至希望和蝴蝶做朋友。
而朋友却往往和原则选择对立,这始终悲哀,悲哀的是我必须执迷不悟继续下去。
因为我必须在十天内捕捉到九百九十九只蝴蝶献给蔷薇,能够使你接近女人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往往是礼物。
只有我才能得到她的好感,只有得到她的好感才能接近她,只有接近她才有机会强奸她。
或者等她对我的好感达到某一个高度时,不用我要求她就自然会提出和我做爱,女人感动后不过如此,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我要捕捉到一个足以感动她的数目。
九百九十九只,就算是一个没有情感的女人也会感动。
经过我对蝴蝶多日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几个蝴蝶所具有而人类所缺乏的特点:
触角,有翅,会飞。
诚然,几千年来,这些个特点一直是人所没有的。
“观其所长,知己所短,方能一击必胜。”这是我在一个名叫麾少的家伙所著的《捕蝶兵法》中看到的。
这本书是我很清楚认识到自己与蝴蝶的区别,也使我更清楚看到自己的优点,那就是我比蝴蝶聪明。
它虽然会飞,但是我可以跳。
它虽然有翅,但是我有罩网。
它虽然很快,但我可以更快。
比它快的是我的手。
没有人敢相信,一个不懂刀的人捕蝴蝶时的速度居然会这么快。
我的确曾考虑过选择神偷、杀手等赚钱较快的职业,但我有始终没有那么做的原因。
神偷就是小偷,小偷就是坏德,我怕做久会六亲不认,虽然我早已没有一个亲人,我只是怕会将自己一向喜欢的蝴蝶忘掉。
做杀手就更不行,一个连刀都不懂的人更不会说用它去杀人了。
为此我就常常被人耻笑,久之我就习惯了,或许只是因为麻木,也许只是因为作为一个失业的下岗工根本没有资格反对别人对自己的耻笑。
但是我现在只想捕捉蝴蝶,九百九十九只,因为我爱蔷薇。
爱她就要证明给她看。我要证明给我爱的蔷薇看。
或许只是因为我想证明给自己看。
(三)
不懂刀的人永远不配谈论自由,或许只是因为他们一生下来,就像自己及灵魂交给了地域的魔鬼,只有他们死去的那一瞬间,才能唤起那种久违的勇气及感觉。
他们平时活着的,只是血肉而已。
当我捕捉到第四百九十八只蝴蝶时双手磨便了血泡,它们不停地渗出脓血,长时间握杆、横扫、挥出的姿势让我身心疲惫、痛苦不堪。
我几乎痛苦的要放弃,但理性告诉我绝不能这样做。
捕千蝶者半九百,何况我还没有补够九百只,我仅仅补了一半,这个时候放弃定然会受到别人的嘲笑,连蔷薇都会小看我。
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机械性地挥动着疲惫的几近麻木的手臂,网里补下两只蝴蝶。
我将蝴蝶放入网中,双臂疼的已经失去感觉。
这个时候我竟发现夕阳笑的好灿烂,甚至是艳丽,跟一个人刚死时流出的鲜血一个颜色。
我怎么突然觉得它是在笑我?
我会不会这个时候死?如果一个人累死会被别人怎么看?如果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补蝶累死又会被人怎么看?
想到这些,我内心升起一个信念:我不能死。
绝不能死。
不是为了蔷薇,也不是为了蝴蝶,而是为了我自己。
过了十八年不懂刀的日子,我第一次涌现出这样的信念,做出这样的事。我第一次将自己当成一个人。
不知为何,我突然羡慕起蝴蝶。
它们脆弱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不禁笑得痴了。
我突然幻想自己幻化成一只蝴蝶该多么美好啊!
(四)
我始终认为,一个人最大的勇气,就是可以面对自己。
费尽千辛万苦,我终于捕捉到九百九十九只蝴蝶。
依然归功于那个名叫麾少的家伙,他在一本名叫《男生求爱秘诀》中写道:如果你想泡一个女孩子,就送她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如果你因资金等问题无法满足她这个条件,那么你就送她九百九十九只蝴蝶。
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作为一个下岗的男人是多么的不容易。
没钱来泡妞更是他妈的艰难。
但我总算完成了任务,我利用休息时的片刻闲暇睥睨被我集中关在网中的九百九十九只蝴蝶。
天空照例在这个时候漂浮着几片火烧云,它们温柔的就像女孩子羞红了的脸。
云下的这些蝴蝶很安静很安静地呆在笼子里,不像蟋蟀那些昆虫盲目乱窜。
不知为何,我的心突然颤抖起来。
我似乎想到了什么?
我想到了什么呢?我又忘掉了什么?
当一个人努力试图回想自己最想忆起的事情时,他往往就更加想不到,悲哀正是如此。
而我的心在刹那间忽然变得好静。
在这心如止水的时刻,我突然忘记了自己是谁。
(五)
这样的结局是必然的。
当我对蔷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早该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
终于有了接近她的机会,连我自己都搞不懂,我为何没有强奸她,我只是缓缓开口,和她讨价还价似的争论。
“我要和你做爱。”
“蝴蝶呢?”
“难道你一直在监视着我的举动?”
“或许只是碰巧而已。”
“这样的碰巧真多。”
“总之一句话,如果你不能送给我九百九十九只蝴蝶,我就绝对不会和你做爱。”
“但是我已经补到了九百九十九只蝴蝶,虽然我到最后却把它们放了。”
“你还真多情,我指的是你对蝴蝶。”
“不,还有你。”
“就凭你这一句话,不足证明。”
“如果才能证明给你看。”
“除非让我看到你的心。”
“给我一把刀。”
“别忘了你根本不懂刀。”
“我只是要证明给你看。”
“你可以用剑。”
“我必须用刀,没有刀,你始终看不到我的心。”
“接着。”
然后我就接到蔷薇抛过来的那把刀,是把精光闪闪的好刀,割开血管挖出心脏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我并没有挖出自己的心给蔷薇看,反之,我杀了她。
我挖出了她的心脏,血红血红的,上面有一个人的影子,不过不是我,之后我强奸了她。
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我还是爱你的。”
(六)
“我叫庄周,我是一个喜欢蝴蝶的人。”
我逢人就会说出这样的话,无论对方是否喜欢听。
久之,他们都说我疯了,其实我认为真正疯了的是他们。
我开始每天晚上做梦,一系列稀奇古怪甚至恐怖恶心的梦。
但每次做梦都和蝴蝶、蔷薇有关。
或许只是因为我始终忘不了她们。
我开始每天晚上头痛,我知道这是梦做多了的缘故。
我开始憧憬一个想象中的世界,没有悲伤和怨恨,只有快乐的永恒。
那里,只有寂寞的我和自由的蝴蝶。
我开始幻想着飞起来,远离这个喧嚣噪杂的世界。
一个古老的声音对我说:“庄周,来忘情崖吧,在这里,你可以找到你的故乡。”
忘情崖可以忘情,我曾经听到村里老人经常说的。
跳下去后,凡间所有的一切,烦恼忧愁悲伤哀怨,都可以忘掉。
但是我忘了,我不懂刀。
(七)
不懂刀的人死后是被人唾弃的。
“庄周死了。”人们没心没肺地谈论着。
“听说是被一把锋利的刀杀死的。”
“听说是他在忘情崖跳崖自杀的。”
“听说是一群蝴蝶将他载到远方。”
“听说是他和蔷薇一起私奔跑了。”
“听说是他突然变成蝴蝶飞走了。”
“听说……”
“……”
(八)
其实我没有死,我还活着,活在另一个世界,好好的。
我还是喜欢蝴蝶,喜欢蔷薇,但是我还是不懂刀。
其实我始终不懂刀,正如我始终都喜欢蔷薇一个道理。
在这个世界,我一直很喜欢一首歌,因为是唱我的:《化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