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曾写过一篇博文,诉说了我家门前要架设一条高压线的事情,周日晚上我们全体居民开会讨论想用我们微薄的力量阻止他们施工,因为我们依法向我们的上级机关提出了不同意的架设的请求,可是我们这几十户人家,上百口百姓的力量真的是太薄弱了,周一对方开始于凌晨六点强行施工,他们是政府行为,力量远远大于我们小百姓。我们楼里居民加起来不足二百口,更有一些退休老人行动已经不便,对方怕我们阻止他们施工,放出风来说:“谁阻拦施工就抓谁!”来的人足足多于我们不止一倍,从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可以看出有武警、公安、城管、保安,这些人拉起了隔离带,神情紧张的整装待命,好像我们是一群暴徒。
面对着他们如此强悍的气势,我们只能乖乖的上班去,因为我们只是小百姓,我们还要挣钱养家。他们施工前根本还没有给我们单位苗木赔偿款,而且他们讲好赔付的那笔款也是只针对他们打地基部分,对于沿途高压线廊道给我们单位带来的损失概不赔偿!
用电方是武警部队,他们放下的话就是:我们只管用电!
施工方是当地政府,说:国家、政府要用你们的地,给你们钱就不错了,一分不给就占了怎么样?地是国家的!
我们不能怎么样!
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你们是为国家、百姓服务的,我们不是百姓吗?我们只是背兴吗?
我们目前的居住环境:家门口不足百米处是六环高速路,日夜不停的汽车噪音不绝于耳;六环路和我们的家这不足百米之间的距离还有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可悲的是,天燃气管道占用我们的土地,从我们门口通过,居然不能为我们所用,我们楼里还是要自己换煤气做饭。眼下政府又要安装高压线,我们得知这一情况抗议后,当地政府和用电单位居然说事先不知道有我们这幢家属楼的存在!现在知道了,可是从他们的角度讲,任何问题都不能给我们解决了。
高压线搞测量的人难道不知道周边建筑物的情况?当地政府难道不知道在他管辖的区域里有我们这幢居民楼?荒谬!
文件条例明确规定:天燃气管道和高压线之间不得小于二十米,据我们所知,我们这里的高压线和天燃气管道之间最近的只有两三米距离。燃气管道泄漏事件不是百年不遇的意外,我们听说的事件也不是一件两件,虽然是意外,但是意外存在,那时高压线就会引起管线爆炸,那时我们怎么办?
高压线和我们上下班必经之路一路平行,到路的尽头我们还要从线下经过,雷雨天气、浓雾天气电磁的辐射范围扩大,那时我们能不上班吗?上班路遇危险,发生人身伤害了,那时有人会站出来为我们负责吗?何况我们这里还居住安有心脏起搏器的病人,医生严嘱:远离电磁辐射,否则发生事故概不负责。高压线架在家门口,让你如何远离?
百姓不求别的,只求安居乐业,安居才能乐业,可是在目前我们这么恶劣的居住环境下,我们如何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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