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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日报:那些雷人的招牌

(2020-10-04 1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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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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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杂谈

分类: 世相漫话
王兆贵
  路过城中广场,远远瞥见一家商号的门楣上,正正规规写着“新白话文”,私下里还以为是一家书店。走近一看,门楣招牌的下方,还有一组小字,经营的却是牛奶、豆浆之类的餐饮。大约是名不副实的缘故,没过多久,这家店铺就改换门庭了。
  常言道,卖啥吆喝啥。如今有些新潮商家,为刺激你的眼球,卖啥却不吆喝啥,而是刻意在招牌上玩花样。高悬“天下第一粉”的铁定不敢贩毒,经营的不过是米粉;横批“头版头条”的不是报摊,而是理发店。另如,点心铺的门头写着“糖糕祖”、冷饮店取名“贩冰冰”、帐篷店横批“帐子怡”、服装店挂牌“罩本衫”、快餐店叫“饱食捷”、馒头店叫“徐志馍”“陆小馒”等等。据说,这些谐音商标还被抢注了。
  至于推销丰胸产品的广告“女人一旦拥有,男人无法把握”;卖西瓜地摊亮出的纸板“比老婆还熟,比情人还甜,比小三还有味——生了给我抱回来”。如此卖俏的调侃尽管俗了些,但从修辞技巧上看,还是蛮有创意的。
  类似文创,在过去的商业街上也很讲究,但却并非搞怪。最典型的当属“书寓”。你若从字面上将其看作是书坊或书斋,那就错了。在旧中国,“书寓”专指说书女艺人卖艺的场所。百年老店“陆稿荐”不是荐稿的书肆,而是用柴草升火的酱汁肉店。因为,稿的本义是秸秆,荐的本义是草垫。门楣上写有“藏书”字样,不是图书馆,而是创建于光绪二十四年的老庆泰羊肉馆,因地处藏书镇而得名。“稻香村”里通常不卖大米,而是经营点心类传统食品。“耳朵眼”不是穿孔挂耳环的所在,而是卖油炸糕的老店。
  为迎合时尚消费者的好奇心理,给店铺取一个的响亮名号,树立起醒目的招牌,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抢占制高点,原本无可厚非,但更重要的是经营有方、名副其实。过去那些老店的招牌,并非刻意而为之,而是靠货真价实加机缘巧合创出来的,虽然“名不副实”,却能流传百年,家喻户晓。如今你要创造名牌,同样需要实力和口碑,仅靠拉幌子搞怪,挂着羊头卖狗肉,恐怕是很难经营长久的。
澳门日报:那些雷人的招牌  附注:本文发表在《澳门日报》2020年10月4日新园地,主编郑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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