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剧组的车队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我们今天转场,全体搬到新的外景点去住。
因为新的埸景离我们现在的住地来回车程要三个小时,冬天白昼短,太浪费时间了。
昨天工作了将近十九个小时,今天一大早又起来拍戏了。
本来跟剧组的合同中规定每天拍摄不得超过XX小时,睡觉时间不得少于X小时,可现在完全不能开口讲这件事。
我不是眼睛坏了耽误了剧组的拍摄时间吗?再加上有活动还得离组,得把进度赶回来呢。
发给我的三天通告助理整出来的我的戏有一本书那么厚。
幸亏我的记忆力好。大家说我是“电脑”。
昨天有澳洲朋友来中国,打电话给我要来拍摄现埸探班。
我赶快说不可以不可以。路途远,太辛苦。
更主要的是,到了以后恐怕连说句话的功夫都没有,更别说在一起吃顿饭了。
再说我也会分心。这几天拍戏的量太大了。
拍摄埸景是我剧中人物的家。用的是一位酒店老板的别墅。
房主人是我的粉丝。把别墅免费提供给我们拍戏。
说是“粉丝”其实不准确。亲口跟我说,他不看我的戏,佩服我的个性。
我们在别墅拍戏,差点没把他们吵死。
尤其是晚上,我相信没有人能睡着。我们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还大吵大闹,门摔得乒乓乱响,就是一群神经病。
主人就住在楼上。相信一定肠子都悔清了。
今天破天荒的下午才出工,感觉真是幸福死了。
到了现埸,才知道是朱茵被烫伤了。
朱茵在我们片子中演反一号,她的角色在戏里害得我家破人亡,众叛亲离,杀死亲生女儿,最后身陷囹圄。
昨天她从北京回来,在飞机上要了一杯龙井,递茶的时候还没接好空姐就放了手,滚烫的开水全部倒在了她的袖子里。
朱茵的右胳膊大面积烫伤,皮都掉下来了。
飞机刚飞了半个小时。剩下的空中一个半小时她怎么熬过来可想而知。
早就听说烫伤烧伤会把人疼死。
今天看到朱茵,她穿了一件大毛衣,把满胳膊的绷带套在里面。
今天这埸戏算是拍过去了。那些要接戏的埸次呢?怎么办呀?
开水还只是浇到胳膊上,要是浇到脸上那还得了?想想都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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