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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不要去咬狗一口啊?

(2009-12-08 22:50:50)
标签:

娱乐

杂谈

     写微博的坏处在于——暴露我的行踪。在网上又看到狗仔队偷拍我在上海吃火锅的照片,真的很不愉快。

    就是我在微博里写到上海百乐门老板夫妇请我吃火锅,记者居然找到那家店并在门口等。尽管照片没拍到什么他们想要的内容,但文字的八卦引导让我非常不舒服。

    是不是我身边不能有男性工作人员?一有了就会绯闻缠身?尽管可以置之不理,但总是有这些苍蝇嗡嗡叫,真是讨厌得很。

    那年,刚二十岁的外甥靖然假期从墨尔本飞到横店拍摄现场看我,也被记者偷拍,文字注明“现场有一神秘青年男子,对刘晓庆关爱有加......”

    本想人正不怕影子歪,但又想到三人成虎,谣言一千遍就成真理,还得辟辟谣。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无聊了。狗咬了我一口,我爬在地上再咬它一口。哈哈!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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