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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录 4(2)

(2007-03-06 11:15:06)
  在那个时候,出国访问对我来说简直是一个包袱。甚至可以说是一场灾难。
 
  我第一次去香港,是参加《原野》在香港的首映式。我当然还是借衣服穿,只不过这次借的是香港长城电影公司仓库的服装。我们代表团的成员个个都穷得要命。在香港这挥金如土的世界里我们无金可挥,我身上更是一文不名,无论是人民币还是港币,我什么币也没有,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

  每当有观众送花到我们住的酒店,或是有行李服务生帮我送上来,站在那里等我给小费时,我只有假装不懂,仰着脖子哼哼着小调看天花板。
 
  每次有朋友陪我上街,出租车一停我就拚命地朝窗外眺望,“测览市容”,好让他去付车钱。在商店里我装模作样地东挑西捡,其实我一件也买不起。
 
  在临回国的前一天,发给我们每人一百港元。我拿着钱立刻到香港最便宜、最低档、有身份的人绝不会来的“女人街”,想买件应酬穿的体面一点的衣服。当我正在小贩的麻袋里浑身臭汗地来回翻腾,头发、眉毛上沾满了棉花絮正同摊主寸土不让地讨价还价时,居然有许多香港观众来请我为他们签名。
 
  尽管我时常窘态百出,但所有人都知道我“穷大方”。朋友说我是“五十元钱的工资,五千元钱的风度”!
 
  有一件事充分证明这一点。
 
  有一天,我拍外景回到厂里,听人家告诉我,由于我的辛苦劳动,以及在三部影片里的突出表现,厂领导一致推荐我当厂里的先进生产者。我高兴得蹦了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当过先进生产者。
  我马上问:“发什么纪念品?”回答说有八十元奖金。八十元!这可是一笔巨款。“请客!”反正是飞来之财,为图吉利我毫不吝啬。
 
  我借了八十元,请朋友们去全聚德吃烤鸭。朋友问:“请多少?”我说:“八十元吧。”朋友说:“七十元吧,给你省十元。
 
  我们尽情地挥霍我的“成功”,美美地打了一次“牙祭”,在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又出外景去了。
 
  当我再一次回到北影,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去领我的先进生产者的奖金。
 
  兴致勃勃地走进工会办公室,他们却告诉我,我已经被撸下来了,理由是我的表现不好,自由散漫,正在离婚,所有到会者都不举手,领导的那几票根本不管用。
 
  我马上变成了负债累累的杨白劳。为还这笔巨款我白白地辛苦了多少个月!其悲惨情景活像莫泊桑小说《项链》里的女主人公。
 
  唉!当年露的这类“拙”真不知有多少,我都不能再去想它了!
 
  而更使我难以承受的,还是成为电影明星后带来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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