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自白录 3(1)

(2006-12-11 01:47:10)
分类: 自白录
  在八一电影制片厂拍摄电影《南海长城》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王立。后来他成了我的丈夫。
 
  当时我在成都军区话剧团,他在解放军总政治部歌剧团。我是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毕业生,他是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毕业生,我学民族乐器扬琴,他主修西洋乐器钢琴。我在四川,他在北京。每个条件他都比我高一截。
 
  刚见面时他嫌我比桌面还黑我觉得他条件还不错,后来他觉得我是五分我又嫌他戴眼镜不够男子气。不管我们互相嫌这嫌那,我们仍然抽时间约会,努力争取走到一起。
 
  由于是朋友介绍我们相识,见面时大家都目的清楚,任务明确。虽然说有些“拔苗助长”但禾苗不一定都活不了。就像一棵树虽然只有树干没有枝叶,看上去秃拉巴几不伦不类既可笑还愚蠢,但树干毕竟是最主要的不是?窗户纸先捅破,树叶慢慢再长也行。
 
  这也是我本人的意愿。我不愿意找电影演员,也不愿意和搞电影专业的人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不自信?也许是怕对方花心?当然这只是那时的想法。后来的历史证明,我一直在文艺界的窝里转,总出不了这个圈。
 
  相互之间生诧诧地约会了几次,我参加拍摄的电影《四渡赤水》下马停拍,我就回四川去了。当我初涉银海,在电影的深水里扑腾了几下又回到战旗话剧团的时候,我已经提了干,是一个年轻的军官,也是一个有六年军龄的“老兵”了。
 
  我具备了谈恋爱的资格。领导、同志们都关心起我来。没几天,总政歌剧团的调查函件就发到了我们团的收发室。在部队里,每个人谈恋爱都是要汇报的。并不是说你已经谈上了恋爱才汇报,而是思想上一动了这根筋就要向领导汇报。领导会为你考虑,为你调查,了解对方的家庭出身,主要是政治表现等等,等批准了以后你们才可以谈恋爱。在这些过程当中,哪怕是被蒙在鼓里的对方也会清醒,等领导一批准那天,基本上生米就已经煮成了熟饭了。
 
  总政歌剧团的调查函揭露了我本来不是秘密的秘密。因为觉得与王立只是相识,根本谈不上是恋爱,况且自己也还没有萌发“爱情”,根本就没有想过向组织上汇报请组织上调查的问题。离京时少嘱咐了一句,对方的函件这么快就来了。
 
  来自总政治部的函件当然不会置之不理。我们团迅速回了信,在回信的同时也发了一封调查王立的函件。这一来二往,我和王立的恋爱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了。而我这个当事人还没有想好。
 
  在我还没有认真想当然也就没有结果的时候,团里领导通知我,我们的恋爱被批准了。并且我被问到是打算在成都结婚还是在北京结婚?我的人生大事等于就这样被确定,因为那个时候在部队里只要公开了恋爱就得结婚,不然绝对是道德败坏,十恶不赦,在大家眼里会变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于是我开始在心目中把王立当成丈夫给他写信。反正我不能再有别的选择横竖就是他了。差不多每天我都收到一封来自北京的热情洋溢的信。看着这些信我努力陶醉并且给自己下任务每周二、三必须回信,还绞尽脑汁使我的信纸布满甜蜜动人的辞藻,我给他织毛衣还给他织毛裤,由于相隔太远分开太久他在我脑海中越来越淡漠,凭着他的来信我的去信编织我们的未来,并且把他塑造成了另一个心目中理想的人。
 
  可我还是不想结婚。同志们都催促我,父母更是心切。我简直不觉得结婚有什么好。有什么意思?我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思念。我不思念任何人。书上写的那些关于爱情的话语太肉麻了。
 
  我只是沿着不知是谁为我安排的轨道在前进着。每个人都是这样的轨道。大家如此,我只有如此。跟着走就是了。
 
  而令我心急如焚、日夜焦虑的是我不能再拍电影。许多电影厂来借调我,团里不知是出于什么动机就是不放。尽管我只是在《霓虹灯下的哨兵》里演舞女演工人跑龙套,再不就是京剧《杜鹃山》改编成话剧只演第三场,我演B角根本没有上台实践的机会,可团里还是不放。
 
  我恨死了团里的领导。心里暗暗发誓一旦得逞绝不轻饶他们。可我首先必须“得逞”。我又如何能得逞呢?
 
  第一次我自己想到了婚姻。我可以提出结婚!结婚我就可以去北京,他们不能阻拦!到北京结不结婚还不是由我。总之一切到时候再说!
 
  简直没想到婚姻还能作跳板,此时对男友不嫌我远在四川没和我吹灯满怀着感激。
 
  想好了就开始进行。一切顺利极了。手续简单,一点都不复杂。团里开了一封介绍信,大意是“特介绍我团×××前往北京与你团××结婚”之类。然后我写了一封信给王立,告诉他我很快会去北京,让他到车站去接我,此时我已万事俱备,只等火车票了。
 
  火车票拿到手,马上到邮局给北京发了个电报。告诉我到北京的准确车次、时间,免得错过。
 
  王立书生气十足,几次从北京托火车列车员给我带东西,总是怕我接不到,想出许多花样来。一次把我和他的合影从中撕成两半,让列车员拿着他头像那一半,另一半寄给我,到了火车上两张照片一对,暗号接上,东西就可以取走了。几年之后我们闹离婚时我曾经想到过这个细节,莫不是当初他把我们的合影一分为二,预示了今天的不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自白录 2(5)
后一篇:一些话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