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深处即为欲
(2009-07-22 21:46:15)| 标签: 爱情婚姻痛苦欲望幸福情感 | 分类: 爱情 | 
命题一:爱情≠理性
命题二:爱情不能用理性来解释
命题三:太过理性的人不懂得真正的爱情
我相信第一个命题,部分地认同第二个命题,很少地认同第三个命题。
 
向往幸福几乎是每个人的追求或者干脆说是本性,然而遗憾的是:人在更多的时候并不是在创造幸福,相反,是在自己制造不幸。
比如爱情,常常被认为是无比美好的东西,这也是拥有或者不拥有爱情的人的渴望。然而这也仅仅只是渴望,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人们的所作所为对于爱情的发展非但毫无益处,实是在恣意地破坏之。
比如一对恋人或者夫妇,一方总是试图监视对方,比如查看短信通话,秘密跟踪,甚至私人侦探了等等。倘若这一行为不幸被对方发现,他或她也大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我这都是因为爱你嘛!
这句话很有说服力,或者说是震慑力,让你虽心有不甘然而却也无话可说,要么吵上一架,要么忍气吞神,然而不和谐的种子,总算是因此埋下了,难不保有一天就会爆发。
然而问题在于,这是“爱”吗?
 
我常想人生痛苦的来源,也写过一篇《人生之苦》的小文,其痛苦的大部分源泉,无非在于“所求而不得”。然而在另一端,倘若得到了呢?就能够幸福而没有痛苦了吗?恐怕未必,因为得到了之后又会害怕失去,于是必要费劲心计来保留着所得之物,唯恐失去。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每个人似乎有点“守财奴”的味道了,只是这个“财”的范围,要更大一些罢了。爱也是这些“财物”当中的一种,得到之后自然也极怕失去的。于是,种种的手段也就无所不用其极了。其中一些,比如保持自己的风韵美貌、更辛勤工作以保持体面生活等等,也无可厚非,无何批评的。而另外一些,譬如严密的监控、财产的纠缠、甚至无理的取闹、泼妇般骂街、用把柄的威胁等等,就实在登不上大雅之堂,拿不上桌面了。
之所以说是手段,因为这些于爱情本身,都是无涉的。其作用,无非是维持一种关系的存在,这种关系,于感情是渐淡的。爱情产生之初,自然是感情在起主要作用,然而后来,利益的牵涉就逐渐深入,也就变得复杂而干系重大了。有些利益,是比较明显的,比如财产、身份,而有些,则不那么明显,比如依赖、满足等等,也正因为不太明显,很多时候就被当作爱情本身了。然而无论是明显的还是不明显的总之都属于对自己有利的,既然有利,能够从中受益,也就不忍放弃了。爱情之争也就有可能变成实际上的利益之争,只不过还盖着爱情的遮布而已。
于是,爱情到后来,就很可能变成了一种占有欲;即便是付出,也只是当作一种投资,而非源自内心的愉悦。这个时候,对失去的恐惧就非常强烈了。
 
然而正所谓世事无常,变动不居,世间万物如此,爱情又如何能独善其身呢?然而爱情既然有了利益的牵涉,又被披上了许多道德上的、道义上的外套,想要很轻易地、自然地结束也就很难了。既不能,然而感情又逐渐消耗至荡然无存,剩下的也就只有空壳了。爱情又如何能让人快乐呢?只不过成了一种累赘负担而已。
所以,爱到深处,便不想放弃,便想把对方据为己有;然而爱情者,是双方的,一种关系而已,并非物品,又如何为一方所单独拥有呢?若强求之,便只有给双方造成痛苦了。所以,这是的爱,实已成欲;而欲者,实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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