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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意外怀孕生不生育儿 |
分类: 一只大毛豆儿 |
有个小生命意外降临。医生问:要么?我说:不知道。
对于喜欢热闹、喜欢孩子的我来说,发自内心地想留下这个“小意外”,也有好几个朋友劝我留下TA,“龙年得子”云云。但方方面面细思量,咋有那么多那么多的障碍呢。
最大的问题:
我老妈和公婆都年过70,不用我们照顾吃喝已是乐事,不可能再像10多年他们帮我带毛豆那样带未来的老二。
这个孩子如果留下,应该是10月份前后出生,那时儿子的初三学期已经开始,孩子爹还不到休假的时间(明年3月才能休),我要一个人带襁褓中的婴儿,还要照顾毕业班的儿子的学习和生活,精力和体力可能会跟不上,万一影响了要考重点高中的儿子的学业怎么办?
其次:
年前因为忙着洒扫庭除体力过于透支,年后从初六开始有点感冒迹象,嗓子痛,自己吃了2片“新康泰克”和3次“头孢”。
初八去验了末梢血,被诊断为“病毒性感冒”。医生给开了“克拉霉素胶囊”、“清开灵”、“联邦菲迪乐”,吃了小一周。
把药品名称告诉给妇科医生,她说都不会影响胎儿发育。
但我计生委的同学说,病毒性感冒对胎儿不大好,头两个月正是心脏和大脑的形成阶段,而且我又即将是40岁的高龄产妇,从各种筛查上来说,我都是高危人群。
再次:
问过我在计生委工作的同学,说如今计生委和卫生局是挂钩单位,与公安局脱钩了,只要能找人上上户口,没人举报没人查,二胎父母的工作都可以不受影响。
虽然我是党员,但现在这单位是香港血统,不在乎员工党不党员的,超不超生也不干涉,但我家掌柜的工作属于党政口,又是公务员性质,还是个小干部,他会不会因此受“牵连”?我初步打算如果生下老二,就不想再继续工作了,除非有年轻的、知根知底的保姆帮我。
同学说如果实在找不到人上户口,就等到7个月的时候再告诉单位,说以为自己是胖了呢,不知道怀孕了,迫使单位同意孩子合法出生,因为有条文规定“7个月的胎儿禁止引产”----但这招儿我觉得行不通。
同学又给我支了一招(此招也听朋友说过,并且运用过,很灵验):到医院开个“老大”的疾病证明,比如风湿性心脏病这类无法治愈的,就有名正言顺的理由要二胎。
可是我不愿意“老大”背这黑锅......
儿子3岁那年我意外了一次,如果生下来,现在也有10岁了。
哎,纠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