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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乏资本投资渠道
商业利润有两个流向:投资和消费。对于利润的估计本文第一部分已经有了详细的说明。而接下来本文将对扬州盐商的商业利润投资动向作一个大致的陈述,以期更好的说明消费问题。
扬州商人在获得巨大利润之后,也曾有往各个领域扩展的努力,资本的发展也试图遵循它的合理路线前进,如休宁詹氏即以铁冶起家。徽人又曾纠集千人,在福建的沙县开采铁矿:
“铁岭多产铁矿,谋利徽人恒纠结无赖,动逾千人,鼓铸其间。得利则扰害邻乡,鸡犬不宁;失利则盘踞啸集,奔突四出。其为沙患岂浅鲜哉。”[1]
“又从兄贾闽,盖课铁冶山中,诸佣人率多处士长者,争力作以称,处士业大饶,会岁不登,处士贷诸佣人钱百万。”[2]
但是由于万历时代明朝政府的开征矿税,这种努力最后以失败告终。对此傅衣凌先生评论道:
“为的这个开矿只是统治阶级假借开矿的名义,作为搜刮民间财产的一种手段,于是民间的正当产业却因之而大大破坏了。这也是中国矿业不能发展得一个历史关键。结果,徽商虽从商业、高利贷诸方面累积来的巨额货币资产,然而真的要直接从事控制生产活动的企图,势有相当的距离。”[3]
政府对于商人向生产领域扩张始终怀有戒备心,因为商人活动范围的扩大毕竟对于传统社会有分解作用,而且在当时也的确引起了一些社会波动:
万历二十九年间,苏州因强税机房,引起机房闭门、染坊罢市,织工、染工的大暴动。这种市民性斗争普遍在江南及国内各大都市展开。[4]而明代的矿工和窑工的不断起义,尤成为明朝政府的一个严重问题。自然的,政府对于这些商人就有了戒备:
“铜山在县西北百里,宋时出铜铅锡,今出矿。前此徽处二州人群聚取矿,推官刘起宗逐散。己末,春复聚至万余,构庐成市,猖獗甚,守杨准患之。”[5]
的确,在那个时代中央政府几乎把所有最易致富的生产,例如:盐、铁、茶、酒等都收归自己控制,留给商人的空间是有限的。作为商人,与其殚精竭虑地与政府斗争,到最后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还不如站在政府一边为其服务,分其利来得方便。“中国商人为取得其商业活动的自由,不是采取斗争的方式,而是依附于封建势力的庇护之下,和封建官僚相勾结而取得的。”[6]而政府也只为商人们开了这扇大门,食盐的销售一项正是典型代表,一方面,政府给与商人们很大的利润,但另一方面这种利润完全是由政府控制的,增减有无是在政府的掌控之下的。正如一开始所说,盐商群体的兴衰完全赖于政府政策的变动。所以从投资来源和方向上看,盐商并没有自主投资的自由。
“中国商业资本的增值方法,多不由正当的途径,而率利用封建的独占方式,以巧取豪夺致富。自然这赋予中国商业资本极富于游离的性质,缺乏坚实的基础。同时,使他们也必须与政治结着不解之缘,且常成为国家财政的尾闾。这就上面所述的盐商方面的表现,最为明显。……假如不是托庇于官僚政治之下,便难获得超经济的超额利润;反之,他们也因为和官僚政治太过于密切了,常不能独立的长久维持其经济上的活动,每随政治的变动,而起变化;则与王朝的兴衰,同其始终。”[7]
综合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虽然拥有巨大的商业利润,扬州盐商除了继续盐业经营和其他一些附带经营之外,向其他方向的生产投资似有很大的难度。在如此四面楚歌的情况之下,资本出路也只有按傅先生所说的个人浪费和乡族消耗了。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的话,扬州盐商奢侈生活或者并不是其最先选择,而是无可奈何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