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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网站公安备案小记

(2006-11-19 12:32:20)

我的个人网站公安备案小记


送交者: 民科老刘 于 2006-11-18 15:29:05


  • 我的个人网站公安备案小记

    刘先志

    我的个人网站老刘天地在十多天前被成都公安下令封了。我本来是不指望能恢复开通的,但是在各位朋友的关心支持下,我前去办理了网站公安备案相关事宜,网站终于在大前天下午解封。

    网站公安备案是个新鲜事,有网友想了解网站备案的情况,我且介绍如下。

    在这月15号,成都市公安局的警官对我说,网站要进行公安备案,这是国家规定,没有办法。现有8个城市开始试点推行,其中有成都和广州。

    有一位警官曾在电话中说我应当受到处罚。当我听到处罚二字时,感到有点诧异,我说:我也没有犯什么错误,怎么要处罚我呢?他接着说,也可以叫整改吧。

    我以为这位警官当时说出“处罚”是用词不当,“整改”才是他的准确用语。但是第二天,我去公安局办理备案之事时,另一位警官明确告诉我就是处罚。理由是:公安部门早就规定办网站的人员必须主动前往公安部门备案,不去备案则属于未履行备案职责行为,因此要受到警告处罚。警官又说,不过这个处罚只是在警告处罚单上签个字,表示接受了处罚就行了。

    网络备案的一个条件是网站必须有网络管理员。我让其他有证书的人担任我的网站的网络管理员,但是行不通。警官的说法是,网络的安全员倒是可以由虚拟空间的提供商担任,但个人网站的网络管理员,则应当是建网站的主人。警官还说,有个网络管理员证书,今后找工作都方便嘛。

    看来我又将多一项维持民科生存的手艺,田松的民科生存境况糟糕的笼统高论,是彻底没有翻身的可能了:)

    对于暂时没有网络管理员证书的人员,只要去报名参加培训,有入学通知书,即可以为网站解封创造条件。这样我就交了1180元,报名参加网络管理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听候通知。

    备案审查通过后的网站还要按照公安规定,在主页做上网上报警岗亭图案及连接。

    我对警官说,国外还没有哪个国家这么干吧。一位警官回答我道:这也是中国的一个特色。这种搞法,最初始于深圳。

    警官说,最近每天封几十家成都网站,已封的网站不少,但是前来备案的人却不多。可能是有的网站主人没有上网浏览自己的网站,还不知道网站已经封了。我对警官说这是一种原因,还有一种原因是人家打算放弃了,我本人就曾有放弃的念头。

    在备案及审查过程中,我觉得警官们的态度较温和,待人较热忱。前天我看到警官给我发了这样一条信息:审查已通过!恭喜你!

    今天趁休息,我按照警官那天说的要求,在自己的网站的底部连接了警方的岗亭。各位今后若发现无业游民等不和谐分子的造孽性质趋于恶劣和严重,那么可以不妨随时到我的网站上去向公安报案。

    我的网站,现已经是通过了公安部门备案和审查的、批方舟子这类曾经扬言盼望外国军队来中国搞什么武力解放的国内和国际不和谐隐患分子的网站。

    http://www.laoliu.net

    200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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