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4时,广东肇庆封开县实验厂原职工宿舍楼河岸路段发生滑坡地质灾害,导致该区7栋居民楼房倒塌落入贺江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当地的国土部门人士曾分析认为此次地质灾害发生原因是前段时间贺江河岸长时间受洪水的浸泡,洪水退后,导致河岸边坡失稳形成滑坡地质灾害。但当天晚上,有省市国土和水利部门的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后否定了这一说法,事发的真正原因正在研究商讨中。(8月11日《广州日报》)
“地质灾害”是一个很容易让人闭嘴的说法,只要老天爷发点脾气,打个雷喷嚏,来个雨表情,捎带几阵风伴奏,OK,“地质灾害”名词就成了不明原因或不便明说原因灾害的“牙防组公章”,被合理合分地扣了上去。不过,好在“地质灾害”虽然笼统,但终究不是蛊术,还是一种可以被科学验证的“灾害”,起码它是种意料之外的“天灾”,且需条分缕析、说得过去的证据来说明。那么,广东肇庆封开县7栋居民楼房倒塌落入江中为何令公众深感迷雾重重呢?
最简单的一个悖论:“滑坡地质灾害”虽奇,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段,不是生命体的楼房表现应该一致,可是,为什么只有这7栋居民楼齐刷刷躺进贺江“洗澡”,其他楼房都安然无恙?——总不至于在滑坡灾害来临之时,它们突然灵性大发,咬紧牙关想着要做“楼坚强”、挺而不倒吧。
其次,10日下午楼房才倒塌,事情连半日工夫都不到,当地国土部门人士便急吼吼地站出来解释原因,急匆匆将事情归结到“老天爷”下雨成洪身上,一副“没有时间调查也有发言权”的做派,体现出来的随意有加、严谨欠乏,让人不由得想到“欲盖弥彰”和“做贼心虚”。加上省市国土和水利部门专家赶赴现场查看后还否定了其说法,更加深了公众怀疑的底气。
应该说,“地质灾害”本身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各式各样“天灾”中的人祸因子。我们应该还记得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中小学校舍倒塌事件”,彼时,校舍倒塌先是归因于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后根据校舍“脆性倒塌”与行政机关大楼的“延性倒塌”或“坚强挺立”相对比,才发现很多校舍的设计与施工均不合理,建筑里根本没有钢筋或者钢筋只有铁丝般粗细——其中的显性“人祸因子”埋葬了许多含苞未放的生命。
以此推之,“肇庆居民楼倒塌入江”事件,因了贺江的存在,“天灾”成分肯定有,但我们更想知道其中有无“人祸”因子,譬如楼房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施工质量是否过硬?再譬如,开发商是否为了利益丰厚的“江景房”,靠私利之上的近视思维,才昧了良心地将房子建于危险地带?而在从建设到居住过程中,监管部门和服务部门又尽责了几分?
所谓“天有不测风云”,老天爷打雷闪电、刮风下雨,闹出点“地质灾害”不是奇怪的事情。但问题是,灾害已然发生,其间却掺杂着诡异色彩和让人浮想联想的蛛丝马迹,这恐怕需有关部门用科学实证和经验逻辑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将来龙去脉、起承转合交代得清楚些。若不然,让地质灾害蒙羞不说,还很可能继续发展下去,成为下一个公共事件的“通关密语”——至于缺失的真相以及稀释的公信,沉淀之后会不会酝酿成一场社会性“灾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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