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依然没有止步,富士康再次沦为“赴死康”:5月14日晚10时50分许,在深圳富士康龙华厂区北大门附近的福华宿舍,一名21岁安徽籍梁姓男工从宿舍楼7楼楼顶坠地,送医院后于当晚11时40分被宣布经抢救无效身亡。这是今年以来富士康第9名坠楼的员工,共造成7死2伤。(5月16日《新京报》)
忍看后生成新鬼,怒向迷雾觅真相。应该说,在每一次“跳楼门”事件发生之后,富士康都会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接受怒意汹涌的公众的批判。从“血汗工厂”的恶名,到“死亡企业”的罪帽,富士康演绎到极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策略,以及冷血无情的“效率文化”,无不遭受民众的鞭挞。
然而,令公众不解的是,对于如此引发巨大社会关注的公共事件,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却选择了“集体失语”。任由舆论喋喋不休地追问“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是否确实存在一些致命的缺陷和不足”,任由困局中的“制造业航母”搬出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举措来平息质疑(比如设置几个发泄室、悬赏发现精神状态不正常的同事、请五台山法师超度亡魂等),任由一个个鲜活生命义无反顾地踏上“死亡列车”,前赴后继。
究竟政府相关部门为何选择噤声?或许,回过头来看看富士康的发展足迹便可见端倪。从1988年一个籍籍无名的电子工厂,到今天影响世界IT市场的“代工之王”,跻身“世界500强企业”,巨大而神秘的富士康按照自己的逻辑构建了一个商业帝国。在这里,仅深圳的员工人数就高达42万之多,而其每年贡献的出口额占到深圳出口的五分之一。像这样成绩斐然的“就业大户”和“利税大户”,无疑为当地GDP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要对其“伤筋动骨”,相关部门当然显得畏首畏尾。
而以往的事实也似乎印证了这一点。早在2006年6月,《第一财经日报》就曾用翔实的文字和图片来报道和批评富士康为“血汗工厂”。但那场雷声大雨点小的风波,最终以富士康“状告记者索赔3000万元”而后又“双方和解”而告终,自始至终相关管理部门都未出面调查或澄清。于是许多的未竟之问留到至今都是“哥德巴赫猜想”——富士康的薪酬与考核机制有无违法之处?人身管理及工作时间安排是否欠失人道?
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按兵不动”、缺乏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跟进保障劳动者权益措施的最终结果是,富士康员工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依旧在继续,而其管钱的精细与管人的粗放依然饱受公众诟病,靠媒体暗访、员工倾诉等得到的支离破碎的片段,依然映射着巨大而神秘的富士康内部的“员工之轻与企业之重”。
或许,面对触目惊心的九连跳,当地政府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的确应拿出跳“N连跳”的勇气与架势,一“跳”一个脚印,弥补先前的多重欠账,从最基本的深入企业内部开始,深挖根源、整饬乱象,找到些弥补管理漏洞的治本之策,建构起制度性的防范体系。最不济,也要对这样碰触到社会道德情感与制度安排之殇的公共事件,给予一个适当、及时、积极的回应,而不应躺在“GDP至上”的政绩观里任由生命像“一片片鸿毛”接二连三地飘落。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