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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财馒头”不应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2016-11-24 16:18:24)
分类: 网上闲情


 

1118日,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大三学生@最高权力西塞罗发微博吐槽,学校的民族餐厅屡次出现发霉变质的包子,并质疑清真食品凌驾于食品安全法。此信息经多个大v转发后,瞬间刷爆微博舆论场。此后,随着警方、学校介入,回应不断出现槽点激起各界激烈争议。到目前为止这个事件似乎远远脱离了原本当初的食品卫生事件或者说食品安全事件,成了公共舆情事件。在这个事件的演化中,有网友很吃惊地发现事件爆料人“最高权力西塞罗”除了道歉的信息之外,他之前曾经删除掉的信息,竟然也被部分网友找了出来,甚至贴到我微博上,供网友“参考”。

“兰财馒头”不应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在这个事件爆出之前,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法于日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从明年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安全等重要内容,对互联网法治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还需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推动现有法律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具体到兰州财经大学这次馒头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网友的互相攻击中,也确实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今天,大众网也登出了一篇文章,标题是《不希望学校和同学受伤害》,其中就列举了一些微博上“某粉丝团”的微博截图,对于该网友曾经删掉的微博信息进行曝光。

其实既然人家删掉了个人信息,实际上就是人家的隐私,是不愿意让别人看到的信息,如果有人在把人家的信息拿出来晒到网上,我以为还是对人家隐私权的侵犯。尤其是人家已经删掉的信息,普通网友是如何得到的?新浪的微博管理平台是不是其中有些违法的行为。我们注意到传统的民事立法主要围绕平台的注意义务规定平台责任,忽略了对如何管理用户行为的明确要求。法律对平台的责任设计既要立足网络平台的特性,避免照搬传统模式,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执行成本,且要避免赋予其不适当的行政监管要求。在新的网络安全法中,做出了专门的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法律责任。

从这个规定不难看出,在这个事件中,如果“某粉丝团”微博帐号公布的爆料人已经删除的网络信息是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得到的,那么平台的监管责任就没有尽到,如果涉嫌为他人提供便利,那么微博平台则是违法的。而对于那么果“某粉丝团”来说,这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

网络安全法明年就要正式实施了,尽管目前很多人对于新法律的理解还不到位,但是作为网络平台的提供商,目前最应该认真学学这个法律,以免明年跌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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