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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大乃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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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严惩”标题党

(2015-10-24 10:47:02)
标签:

标题党

行为

标题

点击量

网友

分类: 网上闲情


——与三百吟网友共勉

 

刚才在网易论坛读到一个名叫“三百吟”朋友写的一篇帖子,题目叫做《看清危害,严惩“标题党”行为》,文章大意是标题党的行为对网络有害,对网友的思想有不良影响,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网友的高度重视,坚决打击类似“标题党”的不法行为,特别是要给青少年一个绿色的成长环境。

对于标题党的危害我也是深恶痛绝的,这一点与三百吟网友毫无区别,但是三百吟网友提出的严惩标题党或标题党行为,我却感到有些无助,谁来严惩?拿什么理由严惩?我觉得是个必须明确且应该“责任到人”的事情,否则这种尽管表面上看仅仅是赚取点击量的行为,说到底还是有利可图的,如果没有“强硬”的措施到位,恐怕标题党还是难以根绝的。

我记着前两年国家有关部门曾经发文要求网站转载文章时如果修改修改标题,必须在文章页面上注明原标题。所以我们看到中国网络新闻有一个怪现象:很多文章的标题下面或者文章末尾有个原标题某某某的字样,甚是可笑。但这种现象并没有带来根本的变革,让那些喜欢标题党的编辑们手软,这些编辑倒是更加热衷于修改标题,修改的越惊悚、越辣、越接近道德底线,点击量越高,在以考核PV或者独立IP的经营性网站中,这些标题党的行为确实能够赚取业绩和不菲的奖金。

在这种现实条件下,显然仅仅要求转发文章必须注明原标题的政策已经接近失效,于是近日有关部门又开始谴责并有大量网友一致呼吁严惩标题党行为。其实在我看来,这种标题党行为确实应该谴责,也应该严格管理,但是管理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法律法规出来?显然在现实条件下,达到这个目的比较难,毕竟有些标题党的行为很难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那么又该怎么办?在我看来,与其严惩标题党行为,倒不如大家一起来抵制标题党,凡是惊悚、超越道德底线的标题大家自觉不去点击,更不去看,失去了点击量,对标题党的行为也就等于釜底抽薪,编辑们没有了动力,标题党行为一定会慢慢消失。

除了网友的自觉行为,我也认为有关部门绝对不能失位,对于那些严重违背社会道德价值底线,胡乱编辑修改标题的行为严惩不贷。不管是哪家网站、哪个编辑,只要违规就要严惩。而如果涉及到对某些人、某个单位因为修改标题导致的名誉受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判上几起,以儆效尤,让每个编辑和记者在写文章、编辑文章的时候,头上始终感受到一把达摩克利斯利剑,避免他们“胡作非为”。这种严惩必须是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而对那些属于道德谴责范畴内的标题党行为,应该呼吁更多的网友抵制、谴责,这种“严惩”的措施则更普遍,更有效。

标题党和标题党行为既然存在,就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大家都不去点击是消灭其价值最优的办法,失去了价值,标题党也就会自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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