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被劳教:永州警察应该来石家庄取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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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一个微博,是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出来的:网友关心永州政府方面,对于这个案件,查处措施是否及时和得力,为受害者提供的法律支持和正义供给是否充分。据报道,永州警方有官员是此案被判处死刑的秦星亲属,存在警察为其提供虚假“立功证明”的问题。从您了解的情况看,永州政府,包括警方,对此案的处置,有什么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地方?
这条微博是关于湖南永州在2006年的时候,一起幼女强奸案引发的,被劳教的妇女是那个幼女的母亲,叫做唐慧。这个事情在当年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但是时至今日,我们看到事情还是没有一个圆满的解决。
相比永州来说,前段时间我见到一个石家庄的警察,她叫做冯志宏,是石家庄市新浩城警务站的主任。很多网友把她叫做“最妈妈”警察。石家庄的燕赵晚报曾经破天荒地用十六个版面,介绍了她的事迹,因为时间原因我这里只讲她一个事情,就是她曾经救助的一个广东女孩,也是她“四个孩子”的一个,那个女孩因为和家里闹矛盾出来,来到石家庄找网友。他的家长也是慕名求到冯志宏警官,冯志宏用了整整六个日夜,找到了这个孩子,但是孩子不愿意回家,也不愿意与家长见面,所以事情就僵在那里。我们听冯志宏警官给我们说,她从凌晨2点开始给孩子做工作,直到早上7点都不见效。她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带着个女孩参加儿子学校的感恩父母,儿子的话和行动,最终令这个女孩感动(限于篇幅,我的描述有些简单了),最终这个孩子高兴地回到家,消除了与家长之间矛盾,最终成为冯志宏警官的“女儿”。
说到这里,我想说永州的警察几句话。俗话说帮人帮到底,既然那个案子已经破了,既然凶手已经抓住了,为什么她的妈妈还不满意?从报道上来看人家并没有狮子大张口一样要多少钱,只是希望严惩凶手,为什么不能满足人家的要求?或者说,依法办事,为什么不能用正确的办法,给这个妈妈讲清楚法律,而只是简单地一抓了事,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为什么连这个都做不到?试想,如果石家庄的冯志宏警官也和你们一样工作,找到孩子按照程序交给家长领人,那么这个孩子会不会还出来?会不会还出其他的事情,到时候警方是不是还得再找?或者出了刑事案件,再浪费更大的精力破案?
唐慧心里不满意,我想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或者警方处理有不到位的地方,另一个是警方没有把法律的真实意图或者针对这个案件的法律条款讲清楚,如果都讲清楚的话,我想绝对不会出现女儿被强奸母亲被劳教的人间悲剧!
我们在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或者求助于警方,或者求助于朋友亲人,倘若事情得不到解决,那么,这个心结就会越打越大,最后出现像唐慧这样被劳教的悲剧。但是倘若受到帮助,那么对心结打开,阳光就会很灿烂,这恐怕是真正的和谐社会中的和谐吧。
所以,我郑重建议湖南永州警方或者永州政府,来石家庄取取经,或者上网看看有关冯志宏警官的故事,也许事情会得到很大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