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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放弃无罪辩护:够个男人

(2011-05-17 21:16:01)
标签:

高晓松

醉驾

杂谈

分类: 悲悯人间

高晓松放弃无罪辩护:够个男人

 

今日( 517)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高晓松律师请求轻判,并称高晓松放弃无罪辩护。当律师会见高晓松的时候,高晓松劝说律师放弃无罪辩护的想法,他说“一切事实都存在,我不想回避什么,即使是有这种可能,也不要这么做”。

记着药家鑫案闹得最热闹的时候,高晓松曾经说过,全面封杀西安音乐学院,可见这个高晓松对于药家鑫及西安音乐学院的态度,而对于高晓松醉驾的问题,前两天网民曾经戏弄说,高晓松是个两面三刀的人,一方面谴责药家鑫,另一方面自己喝醉开车,无视他人的生命。

其实在我看来,高晓松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什么矛盾,而且从其放弃无罪辩护这一点来看,他还是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人,换句话说:是个男人!

其一,醉驾和他谴责药家鑫并无矛盾。在中国,男人喝酒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有时候被当成一种风度,这是历史使然。而酒后驾驶尤其是醉酒驾车,在很多男人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所以中国才会有这么多的醉驾。但这终究是错的,并且到现在已经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所以高晓松醉酒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如果把他和药家鑫等同起来,则就大错特错了。药家鑫的罪过并不在驾驶车辆,而在于恶性杀人,应该说驾车出事故,在现今已经很多,也并不奇怪,但是出了事故就杀人,而且手段凶狠,事后仍旧不敢承担责任,这才是最不男人的行为。没有人性,这不是男人所为;敢做不敢当,这更不是男人所作所为。这是高晓松与药家鑫的根本区别。

其二,高晓松在法庭上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表示尊重法律,接受处罚;而药家鑫是一个十足的贪生怕死的小人,无论是痛哭流涕,希望能够有“来生”赎罪,并不是表示承担自己的责任。所以,高晓松可恨,但用他的态度证明了任何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绝不能寻找理由推脱,并积极赔偿、补偿自己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而药家鑫则不然,只希望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惩罚,丝毫不顾及受害人的感受,只希望通过其他手段换取社会舆论的同情,丝毫没有想过如何补偿受害人,他的钱只希望用来买自己的命。这是最可耻的!所以高晓松案的受害人希望轻判高晓松,而药家鑫案的受害人则强烈要求严惩药家鑫判处死刑。

在我看来,高晓松违法是不能原谅的,所以北京法院没有听从最高法的建议,依旧按照法律判高晓松拘役6个月。而高晓松在庭审的表现也的确够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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