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山西黑砖窑事件一样,媒体在唐山杨树宽涉黑恶犯罪团伙案的作用也非常突出,正是因为媒体强大的舆论,才使这个案件得以迅速的侦破,使隐藏在犯罪分子背后的“保护伞”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受到惩处。
但是,对待群众举报,我以为我们很多部门做得还很不够,举报人受打击的事例屡屡出现。郭光允、孟克菲、兰桂媛等等的经历,都给有心举报违法犯罪的好人们出了个很大的心灵难题。
媒体的呼声多数是在事件处理后,作用是震慑;而举报则更多的是在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作用则是亡羊补牢。这两个一个应该是大张旗鼓的呼号,而另一个则应该是悄悄地进行。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却恰恰相反,媒体的呼声在悄悄中被消灭,而群众的举报则被大大的呼号出去,有时候甚至是违法分子直接得到举报的内容。
被悄悄地消灭掉的呼号,则让那些违法分子有恃无恐;而泄了密的举报,就等于把举报人交到了被举报人的手中,其后果可想而知。
而唐山杨树宽涉黑恶犯罪团伙案从侦破到破获以后,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报纸和一些门户网站对这个信息,对犯罪分子在当地造成的危害,他们的耀武扬威、他们控制一方,给广大人民群众心灵上造成的威胁,到都给予了报道,这实际上是舆论界、新闻界对打黑除恶斗争的支持,反映了正义的呼声。同样,这个案件的举报人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只有这样,我们社会的正义才能广大,我们的社会价值观才能得到很好地体现。
其实,媒体的呼声和群众的举报在打击犯罪中,都是不可缺少的,都应该很好的派上用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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