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窑洞住宅相关权属与资产评估问题

(2021-09-23 21:31:16)
标签:

土地

宅基地

法律

房产

农村

分类: 三农

今天在一个有关三农的群里有人提到窑洞的权属问题,因我祖上的村民居住窑洞,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用百度搜“窑洞产权”,“窑洞是否算宅基地”等,均未找到官方文献,只有个别问答式咨询平台上有人讨论,有的地方按宅基地确认窑洞面积;有的地方只算孔数,不记面积;还有的地方政府以地面宅基地置换窑洞,引导农民从窑洞迁出。

窑洞是黄土高原地区农民普遍采用的建筑形式,是一类特殊的房产,的确需要尽早对其资产性质给予法律规范。如何将窑洞纳入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个难题。

我认为,在法理上,窑洞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洞外院落,类似地面民居的院子,属于宅基地的组成部分。但洞内部分既没有占用耕地,也没有占用宅基地,似乎无法用土地法相关制度管理。现有法律体系中,无论是城市住房还是农村住房,总是与可见的土地的使用相关的,建房后,该地块就无法另做他用。但窑洞的特殊性在于,开挖窑洞并不涉及可见的土地使用,且窑洞上方的土地仍然可以耕种或建房。所以,应为窑洞增设一种不占土地的特殊建筑类型,对这种住宅给予法律认定和资产权证,并提供合理的资产评估方式。

挖窑是动土行为,属于地下自然资源利用,与挖矿类似。因此,也可用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对挖窑行为进行相应的规范,并评估其价值。可以支付的自然资源使用费作为窑洞资产评估依据。

窑洞住宅相关权属与资产评估问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