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真实解剖原农村信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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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可持续金融 |
【评论】这是一位在基层从事资金互助业务的老党员写的材料,他发给我参考。经征得其本人同意在此转发原文,但隐去作者姓名。此文在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基础上,回顾了当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历史,分析了存在问题。作者认为,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政府应该大力支持、明确政策、加以监管。我与作者就有关问题进行过商榷:一是资金互助是否需要监管。文章在前面认为农民办的合作金融不需要“审批、注册、发证、培训、年检”,最后又提出需要政府监管,这反映了以作者为代表的一些从事资金互助业务的人士内心的纠结,怕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博主认为,在中国的环境下,虽然有人愿意奉公守法地开展资金互助业务,但也有人想浑水摸鱼,违法乱纪,因此合作社的资金互助业务必须有监管,禁止坏人捣乱。但监管方式不能与商业银行一样,要采用有差别的两责监管,首先由合作社监管部门按合作社原则监管合作社内部的管理和经营,其次,在合作社监管基础上,由金融监管部门对超越合作社社员内部服务功能范围的涉众金融业务进行金融行为监管。二是资金互助领办人要考虑清楚自己的初衷和发展路径。我接触过一些资金互助的领办人,他们很多有信用社或农行的从业经验,他们了解农户的需求,也相信农民的信用,因恨信用社和商业银行不争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有效为农户提供服务,产生了自办机构开展服务的愿望。我认为他们的初衷是好的,是真心想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但如何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其实有两条道路选择。一条是办社区银行,按照银行的规则接受监管,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只是目前监管制度和入场门槛不合理,没有给这些热心农村金融的人士提供创办社区银行的机会。另一种道路就是合作金融,这是与银行不同的模式,领办人不能指望靠资金互助业务成为银行家,不可能有银行那样的回报。合作金融是合作社内的社员互助业务,合作社的宗旨是为社员提供服务,帮社员通过生产赚钱,不是靠合作社放贷赚钱。如果走真正的合作金融道路,领办人要么退出股东,只做专职的经理,挣薪酬;要么只作社员,参与理事会,不要从事合作社的经营管理,退而经营自己的产业,作为社员,依靠合作社的支持,从自己个人的产业里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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