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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牧养蜂与自然经济观
1.蜜蜂是大自然的精灵,属于全人类。工厂化集中式养蜂模式中,蜂农只是利用蜜蜂酿蜜来增加收入,蜜蜂是蜂农的奴隶。这样酿造的蜂蜜不是自然的,是不和谐的。蜂农应该是蜜蜂的守护者,而不是奴役和掠夺者。是利益共同体。
2.蜂蜜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人们需要为自己的健康食用蜂蜜,蜂蜜是蜜蜂的产品,人获得蜂蜜应该与蜜蜂平等交换,要满足蜜蜂的需要:自然的蜜源、自有的生存状态、自身种群的适当繁衍,既蜜蜂的自然生态。
3.而蜜蜂也是在与自然交换,帮助植物授粉,并获得花粉和蜜汁。因此,大自然是养育蜜蜂和人类的共同的家。
4.人、蜜蜂、自然之间可持续与和谐的关系是平等的互助关系,人与蜜蜂共享自然的恩惠,也要回馈自然。
5.我们要在蜂农与蜜蜂之间建立一种共享与共生的关系。同时,也要在蜂蜜消费者与蜂农之间建立一种共享与互助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消费者要获得蜂蜜,就要向蜜蜂支付采蜜的服务费,和保护环境、维系蜂群生存的费用;同时要支付蜂农替消费者管理和维护蜂群及环境的费用。
6.蜜蜂是个有着精致的分工合作、相互帮助的集体,才能最有效地生存和发展。而且,蜜蜂一旦获得足够的蜂蜜,就不再过度采蜜。同样,人类也可以效仿蜜蜂,建立起自己的互助合作的集体,既合作社。在这个共享的系统中,蜂农组成蜜蜂管理合作社,消费者组成共享蜂蜜合作社。这里不是简单的商品交换买卖,而是组织起来,通过集体的统计和分配,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来分享成果,避免对自然不必要的消耗和浪费。
其实,这些不成熟的甚至幼稚的观念是我的自然经济观的一部分。我对自然经济观的思考如下:
1. 人类是自然的索取者而不是创造者。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是人类对自然的索取改变着自然。
2.
人类从自然获得的产品并不主要是人类生产的,而是自然生产的。比如大米,是稻田的水土和阳光生产的,蜂蜜是蜜蜂生产的。人类只是协助了这些生产过程,并把稻谷和蜂蜜采集加工后搬运到餐桌上。
大自然的生产者是无处不在的能量,一切皆可转化为能量。人类的生产过程是对能力的利用过程。
3. 参与生产的主要是自然的能量,劳动只是贡献了很少一部分能量,而资本并没有参与生产过程,只是参与了能量的配置过程。应该建立统一的能力价值体系,以能量价值论统一劳动价值论。
4. 既然自然和能量是生产的主要贡献者,人类要在产品中体现自然的价值,要给自然付费,不能只是从自然索取,单方面索取的生产方式是不可持续的。
5.自然经济是更合理的人类生产方式,未来的自然经济不是对农耕时代自然经济的简单复辟,而是在继承传统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基础上的升华。自然经济是人与自然平等交换的生产方式,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产方式,是人与自然互助合作的生产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