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与农村资金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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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与农村资金互助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白澄宇
博弈论认为,个人在单次博弈游戏中倾向违约,而在频繁的多次博弈系统中会更加注重个人信用。弱势群体与商业银行的交易机会是很少的,近于单次博弈。而储蓄互助社成员的共同关系建立了一个基于生活和工作场景的多次频繁博弈系统,在这个系统内,成员之间更愿意遵守游戏规则,更有信用概念。合作制组织的社会资源,提高了交易信用,有效化解了风险,也内化了管理成本。在这一点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创建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以很多人认为格莱珉银行其实是一种合作制银行。
合作制金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使其可以有效服务低端群体,那就是互助性和非营利性。商业银行虽然通过数字金融创新可以解决信用风险问题,但低端群体的脆弱性造成的经营风险和意外风险是难以克服的;而且,小而分散的业务成本比大额业务高。在二元经济结构和存在利率管制的环境里,即便商业银行可以在实现盈利的情况下为低端客户提供服务,但也会因无法满足股东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而放弃这个市场。合作金融是社员之间的互助服务,社员参与的目的不是赚取最大化的投资回报,而是为了在困难时可以得到他人帮助而相互提供帮助。资金互助组织并无利润追求,发起人和理事在原则上也不是为赚取个人投资利润最大化而从事这项事业。合作社只消耗经营管理费用,若有盈余也将在扣除必要基金后全部返还给社员。这样一来,在合作金融组织内部的交易成本中,去掉了对股东利润的考虑,也就向下突破了商业金融机构的服务边界。
正是上述特点使得合作制的资金互助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除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之外的一个独立的领域,可以服务于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难以有效覆盖的群体,成为普惠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坚持合作制原则既是我国现有制度和政策对资金互助业务的要求,也是资金互助发展的根基,更是资金互助这种金融模式存在的意义。
二、资金互助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我国合作金融的发展在历史上经历过挫折和起伏,农村信用社已普遍发展为商业银行,不再属于合作金融机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2007年,银监会颁布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从2010到2017年有七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支持、引导和规范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正经历新一轮农村合作金融的萌芽和发展,但还没有形成完善和成熟的合作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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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中国难以由民间自发产生真正的合作制金融组织?为什么产生大量异化为非法经营银行业务的机构?有以下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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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互助的发展要解决上述这些的问题,非一日之功。法律和监管问题可以在金融改革与发展中逐渐加以解决,靠的是立法者和政策决策者的智慧,时日可待。金融科技的力量是否可以助推资金互助的健康发展呢?其中,区块链技术将是一个有力的手段,而且将让合作制度出现新的升级模式,赋予合作制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三、资金互助与区块链技术
以为去中心模式提供手段的区块链技术与以平等、民主、互助为原则的合作社及合作金融模式有天然的耦合性,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合作组织改进管理,而合作社形成的人的分区式网络也可以解决区块链的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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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是自由人平等的联合体,采用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机制,每个社员都可以当作一个独立的节点参与到合作社的网络组织中。由于社员难以在日常频繁地参与决策,传统的合作金融组织一般需要由社员大会选举值得大部分人信赖的成员组成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同时还要选举监事会,监督理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以保障理事会和管理层能够按照既定原则和计划进行决策和开展业务。这样不仅让民主管理打了折扣,还增加了管理层级和制度成本,也难免会产生制度漏洞。国际上对合作组织的监管也主要是监管其内部治理的规范性,这也增加了外部监管成本。在国内现有监管体制下,无论是金融监管机构,或农业与农村部还是地方政府,都无力对合作社的资金互助业务进行有效监管,因而出现了大量问题。
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和智能合约系统可以用程序强化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增加社员参与合作社管理的深度。结合社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可以实现合作社全体成员对所有决策的直接投票,并实时了解和监督各项业务和财务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可以立即纠正。例如,目前国际上储蓄互助社的理事会里的信贷委员会负责贷款审批,而区块链系统可以实现每笔贷款由全体社员投票决策,并由智能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核,投票结果无法被个别人篡改,并可自动执行。这样就能巩固合作社的民主决策机制,杜绝制度漏洞产生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效率,降低合作社组织和管理成本;还能界定熟人社会有效的信息处理边界对社员人数的限制,实现最理想的资金互助规模。区块链系统还能提供全程可追溯的、经验证的、标准化、数字化的交易记录,为外部监管机构提供有效的监管手段,减少监管的社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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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账簿是共享账簿。一般来说,合作社会有两套账簿系统,一套是合作社法人机构不可分割的公共资金的管理账簿,一套是可以分割的合作社成员交易的结算账簿。资金互助社也如此,一套是资金互助公共基金的账簿,一套是社员个人股金和借贷账簿。因为全体社员对互助社和自己的股金拥有所有权,互助社的账簿就是全体社员共同拥有的账簿。世界各国各地的资金互助社的财务报表都是对社员完全公开的,张贴在社员可以看见的墙上。但记账过程并非每个社员都能实时参与和监督,而是由互助社的专业会计处理,由监事会监督。如果运用分布式记账技术,不仅能保证社员在制度上对账簿的共享,还能实现形式上真正的共享,让每个社员都拥有一本互助社所有交易的实时账簿,并通过可以展现的财务报表让社员随时了解互助社的财务状况。若能实现这些功能,则资金互助社就不用聘请专业会计,可以减少一笔人力成本,还能避免人为记账错误。
目前在公有链领域存在记账效率问题,资金互助社的共享账簿可以参照国际储蓄互助社自下而上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以私有链为基础形成联盟链,再加入公有链。储蓄互助社的规模一般为数十人到数千人,区块链在这样一个量级完全不用担心效率问题。一定区域或一定人群中的互助社可以根据其共同关系形成更高一级的联盟链,并进而融合成所有互助社成员共享的公有链。只需要将互助社验证过的私有链账簿向联盟链或公有链发布,对账簿而不是每笔交易进行全网认证就可以了。数据的跨链融合技术正在研发和完善之中,相信最终是可以实现的。
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问题是互联网世界面临的巨大挑战,区块链领域也没能彻底解决,共享账簿在解决信任机制问题的同时也让个人信息面临被共享的风险。以储蓄互助社为依托运行的私有链,可以将社员信息共享范围限制在私有链内。而且,储蓄互助社的运营还是基于共同关系者之间的信任机制,只要采集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就可以,不必如商业金融机构那样为大数据分析而无节制地获取个人信息。储蓄互助社的熟人社会信用,可以减少数据采集的数量和成本,也可以减少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