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式资本市场的正确方式:开辟社会企业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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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尊敬的校友、师长,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在博客里发表了一篇檄文:《资本市场将服务贫困地区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说是檄文,因为火药味浓烈。开篇以文件发出后股指下跌让“全国1、4亿股民欲哭无泪,如坐针毡",旗帜鲜明地代表股民利益。继而用嘲弄的语言问:“中国证监会主席,尊敬的领导,什么大学毕业的?认真学过巜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巜国际金融》吗?”。最后认为:“总之,这个意见是个政治文件,不是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文件”。
我同意谢教授有关要尊重资本市场规律的主张,政府不能过度干预和操纵市场。但我认为他这篇文章也有不当之处。他不该带有敌意,不该把一个组织的决定视为个人意志,不该侮辱他人人格。更重要的是,他只代表了股民利益,只是从静态的、固有的资本市场格局角度看问题,没有从改革与发展的全局角度、没有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反思问题,更没有顾及中国大家庭中落后地区和民众的利益和感受,也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
中国在刚刚结束的G20峰会上提出了一些列促进全球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建议,积极参与制定了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等带有强烈政治意图的纲领。国务院已经颁布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规划,其中包括发展证券市场的普惠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贫困地区的意见是按照国家发展战略采取的具体举措,政治上是正确的。
谢百三教授与普通股民一样,想当然地认为落后地区的企业一定效益不好,一定会给证券市场带来劣币,这是带有浓烈偏见的非经济学认识。中国证券市场的劣币不是因地区差异造成的,是制度缺陷造成的,作为金融与资本研究的学者不应该不知道。而且,从全球经验看,只有重视社会责任和创造社会价值的企业才有更长远的发展前途。
与其对资本市场服务贫困地区的意见全盘否定,不如积极帮助刘主席落实意见的正确实施方式,避免扰乱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避免好政策的经被念歪,避免假和尚拿歪经去混吃混喝。
其实,早有高人指路,那就是穷人的银行家、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的尤努斯教授。他早在2006年就提出建立“社会企业板”的建议。他认为,社会应该鼓励以社会发展为目标的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而且大众也会认可这样的企业,因此,有必要为这一类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不能以普通资本市场规则为标准的社会企业开辟专门的市场,给大众一个可以选择的投资机会。在他的建议下,欧美和新加坡已经出现了社会企业交易场所,吸引了一部分认同社会价值的投资者入市。
我认为尤努斯教授的建议是完全可以采纳的。我的观点如下:
第一,既然中国与其他国家已经通过联合国达成了到2030年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既然我们已经把建立普惠金融体系作为金融改革的重要战略,就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普惠金融创新,包括制度创新、市场创新、机构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等。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服务贫困地区的意见是正确的,是有创新意义的。
第二,普惠性的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应该让筹资者和投资者有多样性的选择。正因为如此,中国才创新了中小板、新三板等“另类资本市场”(alternative
capital market) ,为什么就不能给扶贫等有社会价值的企业一个另类的制度安排呢?
第三,贫困落后地区并非没有好项目好企业,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一些东部地区的产业将向西部迁移。一些东部地区没有优势的资源型产业将在西部兴起,特别是生态农业产业,在完全被污染的东部已经没有发展的可能,只有西部和贫困地区才有未被污染的土地。
第四,目前新型的社会价值投资市场还是小众的,社会企业也有一套另类的标准,不能用常规市场的标准来估值,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另类的资本市场来交易。
总之,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服务贫困地区的意见是正确的,但为更好地落实该意见,应该单独设立一个“社会企业投资板块”简称“社企板”,具体措施包括:
1、在现有的上交所或深交所开辟类似中小板那样的“社企板”,或另外建立类似新三板那样的独立的交易场所,制定严格的交易规则。
2、制定社会企业评估标准,开展社会企业评估评级。
3、采取宽进严管的方式对社企板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防止主办问题在社企板再现。
4、采取新的金融科技提高社企板企业评估、交易和管理的效率,建立可靠的社会价值体系。
以上意见即是对谢百三老师文章的感想,也是给证监会和刘主席的建议。
附、谢百三教授的博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facb4d0102wm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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