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围绕会议,有关小额信贷的政策博弈再掀高潮。
杜晓山先生通过中国社科院代表向两会提交了建立公益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的议案。
焦瑾璞先生也在会前接受采访,提出构建立体小额信贷体系。访谈时提到小额信贷单笔一百万的小业务成本比传统大企业信贷低的多,显然在他看来,一百万已经是很小的规模了。
在我国,小额信贷不能得到发展的一个原因是小额信贷的市场定位不清,概念模糊。
我已写了很多文章阐述什么是小额信贷业务,指出小额信贷是针对贫困、低收入家庭和微型企业(个体户)的信贷服务,但这并没有得到焦瑾璞先生等官员的认可。焦瑾璞先生主张把中小企业贷款纳入小额信贷范畴,并成立了以中小企业贷款为核心业务的中国小额信贷联席会,试图给小额贷款公司一个行业的平台。杜晓山老师也从政治策略考虑,没有试图澄清泛小额信贷论的谬误,而是提出了公益小额信贷机构这样一个概念,试图划清真正的小额信贷业务与那些打着小额信贷旗号的非小额信贷机构划清界限,但结果是越来越混乱。那些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小贷公司完全可以用增加就业等社会目标来获取公益的外衣,再次窃取并主导杜晓山先生呕心沥血争取的优惠政策。
在继续论述之前,我必须先声明,我完全赞同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但是:中小企业贷款不是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的概念是如何被换化到中小企业贷款甚至消费贷款上的呢?我是亲历者,有责任对这个历史加以记述。
“小额信贷”这个名词最早是由社科院提出的。1992年,杜晓山先生赴孟加拉考察尤努斯教授创立的乡村银行,回国后通过与福特基金会合作,将乡村银行的microcredit
模式引入中国,在河北易县等地实验。当时杜晓山先生将microcredit翻译为“小额信贷”,这个概念很明确,就是为穷人提供的信贷服务,是一种扶贫信贷,但不是传统的扶贫贴息贷款,具有能瞄准穷人和可持续的优势。
与此同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通过商务部交流中心在扶贫项目中探索扶贫信贷的模式,当接触到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后,决定将GB模式运用到其扶贫项目中,后来在48个县和部分大中城市开展试点,建立了小额信贷机构。
杜晓山先生在易县等地的实验项目取得了很大成功,他们将项目成果报告给了国务院,当时的国务院领导对报告进行了批示,明确指出小额信贷是一种很好的扶贫方式,要求加以推广。
1996年,陕西、云南等省扶贫办开始在省内推广小额信贷,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96年后,国家在实施87扶贫攻坚计划时,明确将小额信贷作为扶贫贴息贷款的主要方式,并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投放。后因农行缺少基层机构和信贷员,很多贷款难以回收,到2000年基本终止。
200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通过商务部交流中心与人民银行合作,开展了小额信贷政策研究项目。当时负责这个项目的是人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戴根友先生、曹子娟女士和高玉泽先生。人行发动全国分支机构对当时国内的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了大面积普查,收集了较全面的信息,并建立了一个信息库。同时收集、翻译、整理了大量国际小额信贷的文献,包括有关政策和监管方式的资料。在调研基础上,人行以曹子娟女士名义出版了《中国小额信贷发展报告》,成为国内第一个小额信贷的官方研究报告。这个报告按照国际公认的概念,将小额信贷定义成为贫苦、低收入和微型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报告高度评价了小额信贷这种金融创新的作用,也提出了国内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其中主要是不可持续。报告建议政府应出台政策和监管措施,大力推动小额信贷的发展。
正是因为有杜晓山先生的实验和报告以及人民银行的研究和报告的作用,使得国务院在制定扶贫和农村发展政策时对小额信贷给予了充分重视。所以从2004年开始到2010年,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到要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和小额信贷组织。在2005年之前,无论是国务院还是人民银行、扶贫办等部委,无论是国内研究机构还是国际组织等参与小额信贷发展的机构和人士,大家都对小额信贷有着明确的共识:小额信贷是一种针对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
2004年,社科院、商务部、全国妇联策和扶贫基金会策划组建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促进协会,并于2005年正式以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之名成立,现改名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当时,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也明确将小额信贷定义成为贫困、低收入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
2004年后,因人行内部机构调整,人行负责小额信贷研究的人员先后离开了货币政策司,人行研究局开始将小额信贷纳入农村金融政策研究范围之内,并逐渐成为人行负责小额信贷政策的研究和制定部门。世界银行、亚行等国际机构先后与人行研究局开展了一系列小额信贷领域的合作项目。时任人行副行长、负责农村金融工作的吴晓灵女士,责成人行研究局加紧小额信贷政策研究。为此,时任人行行长助理的易纲先生请杜晓山先生和我吃饭座谈,探讨小额信贷发展问题,在座的有时任研究局副局长的焦瑾璞先生。那次会谈后,焦瑾璞先生专程到社科院农发所和交流中心拜访了杜晓山先生和我,并请我到人行研究局给有关人员介绍了小额信贷的概念、国际发展和国内小额信贷机构情况。
2005年,在人行推动下,银监会开始着手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方案,我和杜晓山先生至少参加过两次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其中一次是易纲同志主持的。最初的方案中,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单笔贷款额不得超过注册资金5%。若按500万算,单笔贷款仅为25万。当时我就提出不同意见,认为这个额度有些高,不符合当时国内的试点经验和国际经验。但为尽快推动政策出台,杜晓山先生和我并未就此进行过多争论。
后因某种原因,银监会退出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人行单方面继续加以推动,并于2005年底促成山西平遥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开业。
人民银行、银监会在研究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时,并没有把小额信贷仅仅当作扶贫信贷加以研究。当时人行推动小额信贷的大背景是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主要有三个政策目标:1、促进资金回流农村,促进服务三农的金融服务;2、通过机构创新,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促使农信社改善管理;3、最后才是为农户和贫困户提供信贷。
这可能是后来小额信贷被泛化的最主要的政策因素。尽管如此,人行研究局在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初期,还是倾向于将小额信贷定义成为贫困、低收入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这从焦瑾璞先生出版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南》中可见其详。该书第三章直接引用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扶贫小额信贷的管理制度和会计手册。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人民银行无法单方面出台全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办法,且不能直接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构,这就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无政府状态,各地完全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利益诉求筹建试点机构,完全漠视了小额信贷真正的概念和方向。虽然2008年人行和银监会终于达成协议,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但将监管权下放到了省政府,而各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并没有对小额信贷加以认真研究,并没有把小额信贷当作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而只是当作一种新的金融机构加以对待。而投资者更是看到这个难得的跻身金融行业的机会,纷纷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更完全不顾小额信贷的概念和发展方向,最终造成了如今的混乱局面。
这个局面既然已经形成,作为将小额贷款公司当作农信金融改革措施加以推动的人民银行和焦瑾璞先生,乐得看见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已经无心审视小额信贷这一业务的初衷和方向,顺水推舟,将小额信贷泛化为包括中小企业贷款在内的概念。
在中国,小额信贷历史的发展对逻辑的发展开了个玩笑。
写此文的目的不针对任何个人,只是记录一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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