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不断报道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趁楼市调控之机进入房地产信贷市场,从相关报道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并不谋求开拓小额信贷市场,而是找机会做规模大、风险低、收益高的业务。
每日财经新闻引用某市规模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的话说:至于贷款对象,按规定小贷公司单笔贷款上限为注册资本的5%。作为该市上最大规模的小贷公司,单笔贷款也不得超过1500万,很难满足房企的大额资金需求,“建筑工程队的贷款倒是有,但都设置了抵押,没有任何风险。”
广州日报更是直接点题:“楼市调控带火小额信贷业务”,说:年底央行严控信贷风声越来越紧,政策部门已再度暗示加息的可能性,并要求严控年内的信贷规模,部分银行停发了年内的个贷并力揽存款,这使得民间小额信贷公司的业务“火”了起来。
两个报道都揭示,小额贷款公司正通过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一个机构试图“外包”银行的业务,另一家机构则通过银行的理财产品为房地产企业集资。报道说:合法的小额信贷公司一般通过推出由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来集资,如某小额信贷公司推出的一年期理财产品收益甚至高达10%。“在我们的业务当中,最缺钱的当属小型企业和房企,银行那里借不到钱,自然就转向我们公司。一方面从百姓手中以10%的利率借钱,一方面以15%的利率向企业贷钱,这成了不少小额信贷公司的生意经。”
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的确满足了当地企业发展的需要,是正当合理的,但是与中央发展小额信贷机构的初衷相去甚远。是中央的政策目标错了呢?还是监管制度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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