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需远离学术不端(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
(2011-12-18 18: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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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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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网友聊起论文评选中的尴尬事,非常有感触。网友说:“现在评选中小学教师的论文,网络搜索已经成为第一步。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就把“看起来很美”的论文评选成优秀论文。”
我想起了2008年《中国教育报》上刊发过的两篇文章。
7月21日的《论文评选不可助长抄袭之风》一文中提到,每年的教育论文评选,老师们的积极性很高,作者所在的区每年能征集到2500多份论文,而不少教师的论文是从网上下载或抄袭别人的,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的要占论文总数的一半以上。
6月27日的《且慢要求新教师写论文》一文提到,新教师见习期转正所提交的论文中,居然有60%的论文是原封不动从网上下载的,还有30%的论文是把网上的文章东拼西凑起来的,仅有10%的新教师用自己的话语写出了的教学心得体会。
我也担任过几次论文的评选,对此也深有体会。两年前,省内某县教研室委托镇海区教研室进行论文评选,我参与了德育学科的论文评选。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也把网络搜索作为了其中的一个环节。说实话,不搜不知道,一搜还真吓一跳。我本以应该不大可能有抄袭现象,但是在参评的100多篇文章中,接近30%的文章有抄袭行为,甚至有全文抄袭的。
对于当前论文评选中存在的抄袭现象,我觉得主要存在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有些教师没有把抄袭当回事。在这些教师看来,天下文章本来就是一大抄,人家在抄,我为什么不能?特别是网络为抄袭提供了便利,3000字,3分钟搞定。不少教师平时很少读书写作,需要的时候,在网上搜索一下,拼凑一下或者全盘拿来就应付了事了。把别人的论文全部抄下来,或者只改动个别语句的行为,一般称为低级抄袭,这是很容易认定的。而有些刻意将文章改头换面的,被称为高级抄袭,这样的抄袭相对比较难认定。不管是低级抄袭还是高级抄袭,这都是出于抄袭者的主观故意,这也说明他们根本没把抄袭当回事。
二是很多教师不清楚学术规范。从这一点上来说,在我们国家的师范教育中,学术规范这一课是缺失的。很多教师很搞不清楚合理借鉴和抄袭的区分,不过这一点在学界也是各有说法。在有些教师看来,抄一篇是抄袭,抄十篇就是创新了。我在评审中看到过很多这样的文章,整篇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是从其他地方拿来的,甚至一个字都不改。还有些教师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前面弄些自己的调查,后面的结论就全抄了。还有些教师,以为理论可以全抄,加上些自实例就算是自己的东西了。当然,正是因为对学术规范不清楚,不少教师在借鉴中就不知不觉走向抄袭了。
有一次,某市上报到省参评的论文被教研室认为有抄袭嫌疑,要求作出答辩。其实,这篇论文的理论是抄别人的,举了自己实例。有一篇发表在《中国教育报》上的文章,大多借鉴了他人的框架和相关的文字,只是写作角度不同,这篇论文也被认定为抄袭。
三是论文评审机构把关不严。现在发表的论文,一般都引入了反抄袭软件。而且公开发表的论文,同时也接受者各个层面的监督;而论文评选就不一样了,如果把关不严,就很容易成为“黑洞”。如果论文评审机构在论文评选时不认真负责,把抄袭的文章评为优秀论文的话,这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让那些抄袭的人心安理得地继续抄袭。
说实话,写好一篇论文也是不轻松的。抄袭的行为也会打击那些认真写论文的教师,让他们丧失信心,甚至也学会投机取巧。评审机构的导向是很要紧的,对教师的学术行为起着风向标的作用。
减少乃至杜绝中小学教师的抄袭行为,需要多管齐下。
首先要加强学术道德宣传。让教师们认识到抄袭论文并不是什么小事。事实上,不能以任何形式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这理应成为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是要加强学术规范要求。让教师们在写论文的过程中能遵循学术规范,不要在不知不觉中走向抄袭。教师需进一步提高文献检索的能力,学会正确地借鉴和引用他人的成果,来提高自己的论文的写作水平。
最后是要严把论文评审关。精心组织好各类论文评选,并加强对论文抄袭行为的处罚力度,让教师们不敢碰这条高压线。
其实,在很多地方,各级论文评审部门已经在积极行动起来了。自2006年起,在浙江省教研系统论文评选中,就有了填写诚信承诺书的要求,这一点对教师而言是一个警示。从2010年起,宁波市教研系统评选论文,除了填写诚信承诺书外,电子稿要在网上公示。从2009年起,《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组织的读书征文,把获奖征文在网上公示,一是起到资源共享作用,二是起到网上监督作用。
而且,《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在发出评选通知的同时,就告知如果发现抄袭行为,就告知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听相关的编辑说,这样一广而告知之后,来稿数量虽为减少,但质量大为提高。挤掉的是泡沫,不也挺好吗?(本文发表在《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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