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司法门”给业界的启示
(2008-07-02 08: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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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司法门”给业界的启示
文/毛启盈
日前,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状告百度侵犯商标权一案,已获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百度系”三家公司被判共同侵权,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5万元和承担相应诉讼费。笔者曾撰文《百度侵权案判决有悖于司法公正?》一文,对百度“司法门”进行解剖,认为法院的判决会给百度带来不应该有的影响。其实,搜索侵权不仅仅是百度,对于整个网络广告市场,我们都应该反思和审视。
其次,百度被判侵权并赔款并互联网侵权第一案,早在两年前,法国路易威登集团状告谷歌,被判谷歌赔偿其30万欧元。因为事发地与中国遥远,鲜为人知。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的评论分析,无论是上海大众搬场还是法国路易威登,都是因为其竞争对手或假货销售商使用自己的品牌在搜索引擎上做广告,从而达到借助知名品牌吸引网民关注甚至获利的目的。如果大众搬场的竞争对手选择了其注册商标“大众”作为关键词,在搜索引擎厂家来讲是难以控制的,其竞争对手即可获得非法得利。但是,如果一旦这种判罚成为定式,意味着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的盈利模式或许将不得不作出一些调整,更关注商标持有者的利益,否则可能会诉讼不断。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出现了,百度等搜索如果调整盈利模式,除了从内容上监控以外,技术上恐怕是望尘莫及。给业界的启发是,最大限度地监管自己的广告内容,规范自己的广告行为。有关部门必须为网络广告完善立法,如此,可能会使得新生的互联网广告在短期内遭遇打击,但是,从这个市场前景看,还是利大于弊的。
最后,笔者认为,百度的“司法门”事件的发生,对整个互联网广告市场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甚至互联网市场还存在“树大招风”等因素,也就是说,一个网站传播力度越大,可能面临法律的风险就越大。虽然,并不是认为的主观愿望所致,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道理。或许,一夜醒来,可能法院的传票已经到了你的办公桌上,这就是互联网。相信百度能够很快从司法门事件的阴影中走出,为中国互联网健康而有序撑起一片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