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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看奥运也侵权涉嫌垄断?

(2007-10-11 07:59:14)
标签:

it/科技

奥运

手机

央视

科技奥运

                      文/毛启盈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央视某领导近日表示:“通过手机电播放奥运会赛事,就是侵权”。虽然,此前有诸多人对2008年手机看奥运很看好,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奥运会开幕时,北京将有一百万用户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收听、收看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这将是奥运会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应用手机电视。但是,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侵权,那么可能会涉及数百万人的侵权,这可能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侵权”行为。央视的说法,显然对科技奥运和自身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手机看奥运仅仅是个“高科技奥运”一个亮点,而并非主流。此前启动的奥运科技行动计划耗资31亿,2008年用3G手机看奥运,通过手机可以随时随地收看奥运,并可以在旅行当中获取自己所处位置和周围的车站、餐馆、公厕、商店、医院、银行等信息,还可以查询民航、铁路、酒店等信息。看来其他看点很多,并非局限于现场赛事直播。我们也可以这样估算一下,中国手机用户到明年的奥运期间可能会突破6亿部,能用手机看奥运的手机可能不到10%,而这10%中用手机看奥运赛事直播的可能还不到10%,那么侵权的人数是多少?央视肯定会算这个账。其实,大多数手机厂商提供的只是能够播放播放奥运赛事的产品,而非直接播放奥运赛事,央视这一招无非是个嘘头:“不是你不想看,而是我不让看”。 

  其次,以“合作”的形式授权,也就是说,和广电系统的机构合作就不侵权,当然和央视合作了更不侵权,这可能显得很不公平。因为厂商不和央视合作,可能就不能生产能看直播的手机了,但是,厂商选择合作,可能有很多附加条件和一些厂商没有把握收回的预制费用。厂商可能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

  此前,中国移动预约“手机看奥运”,中国移动主要是与三星公司合作,开发定制了两款奥运手机,在8月8日奥运倒计时一周年当天投放市场。该服务按频道方式组织和提供内容,客户可以实时接收频道内容,并在手机待机屏幕上即时显示,客户通过手机客户端软件,可以随时随地接收奥运实时资讯的业务,可以让手机更多地参与奥运。联通“手机看奥运”CDMA月使用费10元。
  
  联想宣布推出国内首款移动多媒体手机,同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也正式启动移动多媒体广播,双方还结成合作伙伴共同推广手机看奥运项目。这样有广播电台参与的就不构成侵权。由于手机电视节目将通过中央电视塔直接发射信号,手机用户将不必为收听、收看手机广播、电视而付费。

  这里的联想肯定没有侵权,三星,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是否也构成了侵权?而做为奥运合作伙伴的中移动也侵权吗?

  最后,央视借产权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进而上升到广电和电信的权力之争。事实上,央视对手机电视节目内容版权的置疑,折射出的是广电系与电信系主导手机电视之争。对于央的此次质疑,只不过是广电和电信系统争夺手机电归属权问题进一步公开化。

  众所周知,央视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播出机构,拥有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网络电视、互联网、IPTV等多项赛事转播权。那么通过手机播放奥运赛事是否必须得到央视的许可呢?央视的态度很明确,在未购买版权的前提下,如果哪个企业擅自播放奥运赛事,就已经属于侵权。
  
  其实,此前央视有关领导人就公开表示成立奥运报道联盟,然而可笑的是,这个联盟仅仅涉及全国的53家电视台网站,门户网和大的商业网站,把平面媒体排除在外,结果就遭到了非议。在举办奥运这件事情上,科技奥运是2008奥运的主题,然而,央视却“话语权”来提高看奥运的门槛,这显然是与这种科技精神背道而驰。
  
  虽然,按照规定,国内包括IPTV和手机电在内的业务必须由广电总局批准颁发牌照后才能够运营。而CMMB标准的手机电正是广电系与电信系进行手机电领域争夺的最重要筹码之一。支持手机电视的终端产品越来越多,新款手机的标准配置呼之欲出。科技奥运当头,央视站出来谈侵权,不仅仅不利于科技奥运的发展,并且有垄断市场的嫌疑。

  相关链接:

  2008,最好的通信奥运不是梦想

  央视奥运新媒体联盟将“一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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