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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顿媒体误杀封杀署名网易 |
分类: 媒体岁月 |
此前,因为转载文章没有署名,我曾打长途电话到广州网易公司,找其负责人讨说法。所以,这次先是给这个负责人发了一个短信,说明了情况,谁知,几个小时过去了,并没有回复。其后,在MSN上遇到了他,我问短信是否收到。得到的回答是“嗯”。我说“你们网站是不是所转载的文章一般都不署作者的名字?半天此人又是个“嗯”。因为上一次发了脾气,他很快地加上了名字,凭经验,看来这一次不动粗不行。
“我也是从网站总监这个位子过来的,因为转载别人的稿子没有注明出处曾经还吃过官司。”我敲警钟的口吻告诉他。谁知,这位编辑还是不紧不慢一个“嗯”。
看来,丁磊真的“累“了!2007 年几乎就没有在京“露面“了,再说网易在游戏上陆续滑坡,在网站内容建设上也没能超出几大门户,这官话也越来越不会说了,所以培养这些员工只会讲个“嗯”。
我也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让网易的内容监管层如此忽视作者的权力:“一般都不署作者的名字!”,这到底是谁让一个门户网站如此高傲,难道要让作者亲口说一声“求求你署我的名字不成!”
气愤之余,百度了一下“转载”“不署名”等关键词,果真发现了几百条。
据信息时报报道,2月1日,该报评论版主编、知名时评人椿桦就在自己的博客里发起成立向传统媒体追讨稿费的“作者维权联盟”倡议。短短两天,文章引起了巨大反响,已有数十名活跃在网络及传统媒介上的时评作者发帖响应,并加入到该联盟中。
还看到某网站转载博客不署名也要索赔2000元。“君子固穷”,我没有那么清高,也上升不到什么维护XX权利的高度,说实话,我还要靠这点稿费生活呢!
所以说,看完了诺顿公司“乌龙”的笑话后,媒体还应该好好地自察,到底谁在制造“退五十笑百步”?谁在变相地“封杀”为自己细心备稿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