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網絡營銷研究 |
网络视频广告,up新势力
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崛起,Google对视频网站YouTube16.5亿美元的天价收购,网络视频广告闯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广告市场的不断up的新势力。市场研究公司eMarketer在一份报告中预计,2008年网络视频广告市场的总营收将增至10亿美元,2007年更被媒体高调的誉为“网络视频广告元年”。无论是广告主、广告公司乃至消费者,都对网络视频广告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网络媒体,新瓶不能装旧酒
那么,应该怎样才能设计出有效的网络视频广告呢?因为同样是视频形式的广告,网络视频广告可以说是电视广告的“近亲”,因此谈到这个问题时,很多广告人认为将电视广告直接搬到网络媒体就万事大吉了。但“桔生淮南为桔,生于准北则为枳”,由于网络媒体与电视媒体的差异,会导致视频相同而效果不同。电视媒体是以媒体为中心,信息传播模式是单向度、强制式的。如电视台中的插播的广告不能被跳过,而网络媒体中,信息传播模式变为了受众为中心,双向性,互动式,就如在网络中,面对成千上万的信息,受众手中的鼠标掌控着它们的生杀大权。信息传播模式的转变带来的结果是:在传统的电视媒体,哪怕内容吸引性弱一些,依托媒体的强势和强制用户收视的模式,也可以发挥较强的效果;而在网络上,媒体的强制性优势丧失了,视频广告必须依靠本身的内容,来吸引点击率。
所以设计网络视频广告时,绝不能用网络媒体的“新瓶”直接装电视视频的“旧酒”,必须按照网络媒体的特性和要求重新规划。在网络媒体中,受众处于核心地位和主动地位,因此网络视频广告的必须需要去掉电视广告千金小姐的牛脾气,放下身段,来投网民所好。
网络受众:让我看,给个理由先
想吸引网民观看,必须要给个理由先。近日网络上爆出Google打击百度的短片,至此,搜索引擎的三大巨头百度、Google、雅虎都已经推出了网络视频广告篇。就这三者,我们来讨论一下,网络视频广告制胜守则。笔者认为成功的网络视频广告必须包含两种元素:网络广告人刘东明认为成功的网络视频广告必须包含两种元素:病毒性元素、品牌信息元素。品牌信息元素解决品牌需求,病毒性元素解决传播需求,下面,我们便从这两个方面来展开。
刘东明,网络营销专家,网络营销2.0倡导者。现就职于奥美(北京)互动部。主攻网络营销、网络广告,兼营品牌策略。历经数家国内外广告、营销公司,曾服务思科、IBM、强生、联想、家乐福、雅虎、沃尔沃卡车、海尔、蒙牛、洽洽等全球知名品牌;长期从事营销、广告的实践和研究,为《销售与市场》、《现代广告》、《广告主市场观察》等多家媒体撰写网络营销类专业研究文章,在全球品牌网、电脑商报、艾瑞网等多家媒体开设专家专栏,艾瑞专栏http://column.iresearch.cn/u/hil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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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msn:admanno1@hotmail.com tel:13141436609,电子邮件: hild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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