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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襄公论

(2015-03-26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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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宋襄公

襄公

诸侯

王莽

分类: 岁月美文

宋襄公论

苏轼

    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一日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苏子曰:“《春秋》书战,未有若此之严而尽也。宋公,天子之上公。宋,先代之后,于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丧拜焉,非列国诸侯之所敢敌也。而曰“及楚人战于泓。”楚,夷狄之国,人微者之称。以天子之上公,而当夷狄之微者,至于败绩,宋公之罪,盖可见矣。而《公羊传》以为文王之战不过此,学者疑焉。
故不可以不辩。
   宋襄公非独行仁义而不终者也。以不仁之资,盗仁者之名尔。齐宣有牵牛而过堂下者,曰:“牛何之?”曰:“将以衅钟(杀牲以血涂钟行祭)。”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恐惧得发抖),若无罪而就死地。”夫舍一牛,于德未有所损益者,而孟子与之以王。所谓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三代之所共也。而宋襄公执鄫子用于次睢之社(鲁僖公二十年(前640年)六月,宋襄公欲称霸主,邀滕、曹、邾、鄫等国会盟,宋襄公令邾文公将鄫子绑架,押到次睢之社(今临沂城东北),以祭次睢之神),君子杀一牛犹不忍,而宋公戕一国君若犬豕然,此而忍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
    泓之役,身败国衄(鼻出血,引申为创伤),乃欲以不重伤、不禽二毛(一个仁德的君子,作战时不攻击已经受伤的敌人,同时也不打头发斑白的老年人。)欺诸侯。人能紾(扭动)其兄之臂以取食,而能忍饥于壶餐者(以壶盛餐者),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于鄫子,而不忍于重伤二毛,此岂可谓其情也哉?桓文之师,存亡继绝,犹不齿于仲尼之门,况用人于夷鬼(东夷所祭奉之神)以求霸,而谓王者之师可乎?使鄫子有罪而讨之,虽声于诸侯而戮于社,天下不以为过。若以喜怒兴师,则秦穆公获晋侯,且犹释之,而况敢用诸淫昏之鬼乎?
    以愚观之,宋襄公,王莽之流。襄公以诸侯为可以名得,王莽以天下为可以文取也。其得丧小大不同,其不能欺天下则同也。其不鼓不成列,不能损襄公之虐。其抱孺子而泣,不能盖王莽之篡。使莽无成则宋襄公。使襄公之得志,亦一莽也。古人有言:“图王不成,其弊犹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师,犹足以当桓公之师,一战之余,救死扶伤不暇。此独妄庸耳。齐桓、晋文得管仲、子犯而兴,襄公有一子鱼不能用,岂可同日而语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论定。未有如宋襄公之欺于后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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