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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一〗〖二〗

(2009-11-16 09:57:19)
标签:

太学

郡守

三代

士人

董仲舒

京师

分类: 《〈读通鉴论〉选译》

武帝

〖一〗

         董仲舒请使列侯郡守岁贡士二人,贤者赏,所贡不肖者有罚,以是为三代乡举里选之遗法也,若无遗议焉。夫为政之患,闻古人之效而悦之,不察其精意,不揆其时会,欲姑试之,而不合,则又为之法以制之,于是法乱弊滋,而古道遂终绝于天下。

      [译文]

      董仲舒请求朝廷令列侯和郡守每年向国家贡士二名,所贡的士贤能则贡者有赏,所贡的士如果是不肖之徒则贡者受罚,他认为这乃是三代乡举里选曲遗法,似乎是没有异议的。执掌国政,最忌讳的就是听到古人的成功后非常羡慕,于是不明察其精意,不照顾不同的时代特点,只想生搬硬套古法,姑且一试,如果不合适,便再制订一套办法来制约它。这样难免造成法制混乱,弊端滋生,而古道终至绝灭于天下。

    

  郡县之与封建殊,犹裘与葛之不相沿矣。古之乡三年而宾兴,贡士唯乡大夫之所择,封建之时会然也。成周之制,六卿之长,非诸侯入相,则周、召、毕、荣、毛、刘、尹、单也。所贡之士,位止于下大夫,则虽宾兴,而侧陋显庸者亡有。且王畿千里,侯国抑愈狭矣。地迩势亲,乡党之得失是非,且夕而与朝右相闻。以易知易见之人才,供庶事庶官之宂职,臧否显而功罪微。宾兴者,聊以示王者之无弃材耳,非举社稷生民之安危生死而责之宾兴之士也。

   [译文]

郡县制与分封制的不同,就象裘皮衣与葛麻布衣之间的天壤之别一样。古代的乡小学每三年选举一次贤能之士予以宾礼待遇,然后升入国学,贡士的人选完全由乡大夫决定,封建时代就是这样。周朝的制度,六卿的长官,非诸侯入朝拜相,则只有周公、召公、毕公、荣公、毛公、刘公、尹公、单公等几家。各地所贡之士.地位最高的也不能超过下大夫,可见,虽然各乡选了士并且以宾礼相待送入京师,但所选的并非是两名有才能而地位卑微的士人。况且,天子的王畿方圆千里,诸侯国当然就更狭小了。地狭势来,乡党(皆古代居民单位)的是非得失,一天之中朝廷的达官贵人就可以知晓。用易知易见的人才,去供庶事庶官的冗职,优劣明显而功罪晦微。宾兴选举,只不过是为了显示国君没有埋没人才而已,并非是把江山社稷、人民的安危生死委托给所选之士。

 

郡县之天下,统中夏于一王。郡国之远者,去京师数千里。郡守之治郡,三载而迁。地远,则贿赂行而无所惮。数迁,则虽贤者亦仅采流俗之论,识晋谒之士,而孤幽卓越者不能遽进于其前。且国无世卿,廷无定位,士苟闻名于天下,日陟日迁,而股肱心膂之任属焉。希一荐以徼非望之福,矫伪之士,何惮不百欺百雠以迎郡守一日之知,其诚伪淆杂甚矣。于是而悬赏罚之法以督之使慎,何易言慎哉?

  [译文]

      在实行郡县制时。整个中国由一个国君统治。郡和封国中遥远的,离京师数千里。郡太守治郡,三年期满就可升迁。由于离京遥远,因而贿赂公行也无所忌惮。由于官员屡屡调动,因而即使贤能之人也只能仅仅采集流俗的议论。认识晋谒之士,可孤幽卓越的人才不能很快被举荐到他们的面前。而且,国家没有世袭的卿,朝廷没有固定的位,士人如果闻名子天下,就可以连续不断地升迁,最终股肱心腹之任必将落在他的肩上。通过一次举荐就可能得到出乎意料的好处,矫伪之士,怎么能不想尽一切办法招摇撞骗,极力兜售自己,以期望有朝一日能得到郡守的赏识呢?其问真伪混杂也太严重啦!于是政府采用赏罚之法以督使官员们审慎,审慎又谈何容易呢!

 

知人则哲,尧所难也。故鲧殛,而佥曰试可者勿罪。生不与同乡,学不与同师,文行之华实,孝友之真伪,不与从事相觉察,偶然一日之知,举刑赏以随其后,赏之滥而罚者冤,以帝尧之难责之中材,庸讵可哉?其弊也,必乐得脂韦括囊之士,容身畏尾,持禄以幸无尤。又其甚者,举主且为交托营护,而擿发者且有投鼠忌器之嫌。则庸驽竞乘,而大奸营窟,所必至矣。

      [译文]

   能够知人就人。这是帝尧也感到困难的。所以,大禹的父亲鲧因治水失败被杀时,众人都说再试一下,如果成功就不要降罪。官员与士人,生不同乡,学不同师,其文行的华与实,孝友的真与伪,都没有经过长期的相处仔细观察,仅凭偶然一日的相识和印象,就以赏罚加于其身,赏的太滥而被罚的蒙冤,把圣明的帝尧也认为困难的事责成给才能一般的官员承担,怎么能够办好呢?其敞病就在于,官员们都乐于举荐阿谀奉承,八面玲珑、缄口不言的士人,畏首畏尾.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还有些举主竟然为被举荐者交托营护+使得揭发者不免有投鼠忌器的顾虑。如此,则庸才得志,而大奸营窟,乃是势所难免的。

 

闻乡之有月且矣,未闻天下之有公论也。一乡之称,且有乡原;四海之誉,先集伪士;故封建选举之法,不可行于郡县。易曰:变通者时也。三代之王者,其能逆知六国彊秦以后之朝野,而豫建万年之制哉?且其后汉固行之矣,而背公死党之害成,至唐、宋而不容不变。故任大臣以荐贤,因以开诸科目可矣。限之以必荐,而以赏罚随其后,一切之法,必敝者也。

 [译文]

        我曾听说一乡有品评人物的所谓月旦评。没有听说过天下有什么公论。一乡的称誉,尚有乡原;四海的赞誉。先集于假士。所以,封建诸侯和乡举里选的办法,不可行于郡县。《易经》说:变通就是识时务。三代时期的君主,难道能够预料到六国强秦以后的形势,而预先制定万年之制吗?况且,后来汉朝固然已经施行了三代之法,结果造成损公利己、结交死党之祸,发展到唐、宋时代,不变实在是不行了。所以,责令大臣荐贤,借以开考各科是可以的。限令大臣们必须举荐贤才,而以赏罚紧随其后,这实际上是权宜之计,肯定会有不少弊端。

 

封建也,学校也,乡举里选也,三者相扶以行,孤行则踬矣。用今日之才,任今日之事,所损益,可知已。而仲舒曰:王之盛易为,尧、舜之名可及。谈何容易哉!

      [译文]

         分封,学校,乡举里选,三者必须同时施行,相辅相成,如果单独施行一种则必定要摔跟头。用今天的人才,干今天的事情,自然应当对前人的制度有所损益,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是,董仲舒说: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的盛举可以做到,尧、舜的名声可以达到。话虽如此说,可实际做起来,谈何容易呀!

 

   〖二〗

乡举之法,与太学相为经纬,乡所宾兴,皆乡校之所教也。学校之教,行之数十年,而乡举行焉。所举不当者罚之,罚其不教也,非罚其不知人也。仲舒之策,首重太学,庶知本矣。不推太学以建庠序于郡国,而责贡士于不教之余,是以失也。

[译文]

举里选之法,是与国家最高学府太学相配台的,乡所荐举的士人,都是乡校所培养的。学校教育实施了数十年;举才开始进行。所举荐的士人名实不符则举荐者必须受罚,这是罚其不教之过,而不是罚其不知人之错。董仲舒在给皇帝所上的策文中,首先强调太学的重要性,差不多可以算是知道根本所在了。不推重太学而建学校干郡国,而责贡士干不教之余,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经天下而归于一正,必同条而共贯,杂则虽矩范先王之步趋而迷其真。惟同条而共贯,统天下而经之,则必乘时以精义,而大业以成。仲舒之策曰: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此非三代之法也,然而三代之精义存矣。何也?六艺之科,孔子之术,合三代之粹而阐其藏者也。故王安石以经义取士,踵仲舒而见诸行事,可以行之千年而不易。安石之经学不醇矣,然不能禁后世之醇,而能禁后世之非经。元祐改安石之法,而并此革之,不知通也。温体仁行保荐以乱之,重武科以亢之,杨嗣昌设社塾以淆之,于是乎士气偷、奸民逞,而生民之祸遂极。皆仲舒之罪人也,况孔子乎!若夫割裂鞶帨而无实也,司教者之过也。虽然,以视放言绮语、市心恶习、睨径窦以徼诡遇者,不犹愈乎!习其读,粗知其义,虽甚小人,且以是为夜气之雨露,教亦深矣。

 [译文] 

       把天下统一起来置于一个政权的统治之下,一切事情都必须有条有理,互不干扰如果各项工作都混在一起,杂乱无章,则即使跟在先王身后亦步亦趋,也会迷失方向,抓不拄事物的本质、关键。只有条理分明。互不干扰将天下统一起来再加以治理,而且还必须把先王之法的精义与时代特点结合起来,大业才能告成。董仲舒的策文说;。那些不在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科目)之列的以及不合乎孔子思想的学说,全部予以禁绝。这不是三代之法,但是三代的精义尚存。为什么呢?因为六艺之科和孔子的学说,乃是糅合三代的精萃并阿发其隐微奥义后得到的。所以,王安石以经义取士,乃是步董仲舒的后尘而把他的学说付诸实践。此法可以使用一千年不必更改。王安石的经学不纯,可是不能禁绝后世的纯,却能禁绝后世非议经学宋哲宗元柿年间废除王安石的新法时,把以经义取士的政策也废除,真是不知变通。温体仁推行保荐法以乱之,提高武科的地位以对抗之,扬嗣昌设社塾以混淆之,在这种形势下,士气苟且,奸民得志,而老百姓的灾难达到了极点。他们都是董伸舒的罪人,何况孔子呢!至于有些人徒有读书人的外表却无其实,则是扬嗣昌设社塾以混淆之,在这种形势下,士气苟且,奸民得志,而老百姓的灾难达到了极点。他们都是董仲舒的罪人,何况孔子呢!至于有些人徒有读书人的外表却无其实,则是负责教育者的过错。尽管如此,这些人比起那些毫无顾忌地谈论淫秽语言和市井恶习、时刻准备伺机用不正当手段猎取不义之财的人,不是还略胜一筹吗?如果翻过圣人的书籍,熟悉其标点符号,粗知其大义,即使是最卑鄙的小人,也会把它视为夜气所形成的雨的教益也够深、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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