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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怀孕须经校长签字是管理硬伤

(2013-04-26 0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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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怀孕本是一件极端私人的事情,这次却被白纸黑字的写进了江苏某中学的计生管理规定,引来网友的吐槽声一片。为什么一个女人的隐私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写进校规,为什么校长在执行校长职权时可以底气十足无所顾忌地对于员工的基本权利横加干涉,尽管作出这一荒唐规定的初衷是为了确保完成教学任务,但这样的校规的出台也恰恰反映了学校管理者作风蛮横、居高临下、无视人权和权欲膨胀的官本位思想。

 

   一、践踏了人权。人有生育权,这是人的基本权利。一对合法夫妻,在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有权选择怀孕生子以及何时怀孕生子,这不受某个权威人物的强制和限制。这样的规定已经完全超出了一个校长的职权范围。是人性化管理的反面教材。

 

   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怀孕是一个女人的绝对隐私,何时怀孕更是一己私事,   外人无权干涉。而在这里,这样的隐私却被强行的写进了学校的管理规定,必须要事先告知,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才可怀孕,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一言堂的惯性使然。出现这样的荒唐的校规,我想决不是偶然现象,这是一个单位的管理者缺乏基本的领导素养、缺乏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的直接体现,背离了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在他的眼中没有员工利益,只有员工义务,没有员工尊严,只有领导权威,是任其摆布的棋子,而不是有着情感诉求的活生生的人,也是一种职业性别歧视。

    这样的规定有悖常理,是管理的硬伤,不得人心,必定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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