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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发所长执法犯法是在撒酒风吗

(2013-02-21 08: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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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发所长

杂谈

近日,各大媒体都报道河南某派出所所长酒后驾车到辖区某村,以执法为名,揪扯一位年轻姑娘的长发拖出十几米,并欲将其拖上警车带离,上演了一幕现实版的美女与野兽。

 

在这里,人民警察的一身正气被一身的酒气和戾气所代替,这样的场面不象是在执法,倒像一个酒徒在向一个柔弱的年轻女子发泄着淫威,被网民称为扯发所长。

且不论这名年轻女子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违法,单是这样粗暴的执法行为就已经触犯了法律,其嚣张的气焰和野蛮的行径更是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大相径庭,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光荣形象。

首先是其酒后驾车。作为一名警员,他不可能不知道酒后驾车是触犯法律的,会有什么的后果他也应该十分清楚。然而他却在酒后大摇大摆的开起了车,并且所开之车系警车,更是不可原谅。

其次是酒后执法。一名警察,其职责和日常工作就是要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出警,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日不能饮酒是对警察最起码的要求,试问满身的酒气如何去执法,如何高效地执法,如何公正执法。

三是暴力执法。喝了酒到村子里就去揪人家小姑娘的长头发,而且还想拖入自己的警车里,够暴力,不禁要问“警察叔叔”,借着酒劲的遮掩,把一个年轻女子强行拉上你的车子,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是清醒时的龌龊之想这时才敢付诸行动吗?这样的执法手段如果用在一个正在作案的歹徒身上,人们会为你由衷的喝彩,人们会向你竖起大拇指。可令人遗憾的是,力气用错了地方,用错了对象,用在了一个手无寸铁,毫无还手之力的年轻女孩的身上就已经转向了非法和暴力,变成了恃强凌弱和目无法纪。

 

再来看看在场的村民,都如羔羊一般,只是一味的哀求,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进行义正辞严的制止,这反映了村民们什么样的心理?是不懂法吗?是害怕受到权力的报复吗?必须承认,在法律面前,在权力面前,老百姓的弱势地位仍然是十分明显的,哪怕他仅是一个喝多了的派出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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