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看到通信录里一个小灵通的电话号码,忽然想到小灵通的存在,想到还有一部分小灵通的用户,一直在使用这个即将被拆网的通信工具。又想起曾经中国联通多年前下发的一个文件,是针对当时寻呼业务的。大概内容是寻呼业务急剧下滑,寻呼用户的月流失率呈现了崩溃的前兆,但寻呼虽然是夕阳产业,但不应该在当时终结,如果终结了寻呼业务,将成为历史的罪人。现在看看感觉很好笑,一项顺应市场选择的通信业务,被市场所淘汰,被用户所放弃,竟然上升到历史的罪人这个高度,令当时寻呼业务的全体运营者真是承担不起。如同电报业务,在特定时间段,被新的通信方式所取代,理所当然,寻呼业务被更新的沟通方法所替代,也是市场和用户的选择。而如今的小灵通,却和电报业务和寻呼业务,体现了截然不同的终结命运。
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用户中,小灵通用户目前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小灵通用户的通话率也非常活跃,甚至部分用户还幻想着小灵通的长久使用,也没有在意即将拆网的说法。为此,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工信部规定的期限前,也对网上的小灵通用户,采取了多项的转网措施,确保自身的小灵通用户顺利转移到移动网络。应该看到,对小灵通的转网工作,目前正在推进,转网效果由于各个地区的市场情况不一致,用户群体规模不等,实际的转网工作进度也不一样。正如小灵通开始运营之际,中国电信和当时的中国网通给予了小灵通用户大量的补贴,消耗了巨大的运营成本一样,对小灵通的退网工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再次付出了巨大的补贴成本,从终端和话费两个方面对小灵通用户进行补偿。
目前,距离工信部要求小灵通正式退市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小灵通的网上用户还有相当部分在坚定不移,对小灵通情有独钟,无论两家电信运营商使用什么转网的优惠措施,都置之不理,大有与小灵通同生死共存亡的态度,甚至部分用户联系过法律部门,准备与运营商打一场官司,这是典型的通信钉子户,需要运营商付出更多的资源,才能顺利实现小灵通的正常退市。现在到年末还有半年时间,越到年末,小灵通的转网工作越艰巨。面对用户的质疑,两家电信运营商也是有苦难言,只能按照现有的政策,对这些曾经支持过小灵通发展的用户进行劝慰,在转网政策上给予倾斜和补偿。
面对工信部对小灵通的退市要求,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可以审时度势,不完全按照必须的时间段来执行这个有失公允的规定。此一时彼一时,当下对小灵通退市的合理理由,给中国移动腾出频段资源的说法也得不到各界的统一认可。小灵通的被终结的命运,不仅牵涉了国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损失、技术的应更新换代以及企业获得新的移动牌照后将落后的小灵通淘汰等,还直接违背了电信运营商大力倡导的“用户至上”的宗旨,也带来了一个理论上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电信运营商为了发展新技术而强行淘汰落后技术,是否应该给予用户合理的补偿。这些责任表面上是由两家电信运营商来承担,实际上责任部门在工信部。强制退市不仅侵犯用户的合法使用权,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合法运营权也是一种剥夺。理论上,通信网络上,只要有用户在使用网络,并且与电信运营商签订了服务合同,正常缴纳服务费用,电信运营商就应该提供正常的服务,否则按照合同法就是违约行为。
小灵通能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实现自身体面的终结,对网上用户的转网工作能否达到所有被退网用户的满意,都在考验着两家电信运营商的智慧。可以设想,面对着诸多小灵通用户对这张网络的继续依赖和使用,两家电信运营商也可以挟用户以令工信部,不在工信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小灵通用户采取强行退网的硬性措施,而是分地区,分用户规模,分用户现有的通信资费,分网络资源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步骤,分时间段,分用户群体,对小灵通用户分而治之,差异化的退网,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良方。
其实依据现有的通信方式和通信资费,小灵通即使不是工信部规定本年末大规模退网,也将走向死胡同。这也是小灵通自身的技术和服务缺陷造成的既定现实,面对着3G的方兴未艾,2G的逐步淘汰,小灵通用户对新的通信方式的选择也必将发生大的变化。如果顺其自然,小灵通用户也不会走得太远,但对运营的电信运营商而言,却是不堪重负,为极少数的小灵通用户而对网络进行高成本的维护,确实是负利润的服务。
小灵通作为一个过渡,对中国电信和原中国网通立下了汗马功劳,即使死亡,也应该有别于电报和寻呼业务,况且还是被强行安乐死,即使不风风光光,也要有个隆重的告别,不是这种通信技术和方式多么让人们怀念,而是非正常死亡的背后,有多少无言的开始与结束,都是不是自愿,折射了通信市场也可以被一种非理性的思维强迫,上马和落马。既然非正常的出生,理所当然要正常的死亡,而按照现有的规定,却选择了非正常的出生,非正常的死亡,最后留下的不是遗憾,而是荒诞。
小灵通要吃最后的晚餐了,谁来参加!关联者或者其它,反正不是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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