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I Silence】Happy together 2012/04 ISSUE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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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
和家人一起的日子,即便是悲伤的,在回忆里也变成了温暖细小的碎片。在长大之后拾起,上面虽然充满岁月的划痕,却在某个时刻,折射出幸福的光晕。

【陈奕潞】
在新疆做住院医师的时候,经历过三个月的军训。在大学时就是孤僻怪异的人,到了毕业也没有多大改变。军训很苦,教官很严厉,西北的阳光很毒。有时候一个人站在那里,常常想就这样放弃算了,夜里会想家,想朋友,想老家乡下的枫林和池塘。军训的最后一天,所有的人都坐在走廊的地板上,喝酒唱歌。唱《朋友》,唱《我爱台妹》,唱《真心英雄》,唱各种悲伤欢快囧囧有神的老歌。唱着唱着,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不知道下一首唱什么。我蹲在角落里,听他们唱了很久,手和脚都冰冰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忽然想起小时候喜欢的电视剧里的歌。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我起了一句,然后所有的人就都跟着唱了起来,就像月光铺在涨潮的水面上,白色的海浪翻滚袭来。后来在那个城市的日子,我的手和脚,再也没冷过。

【颜东】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们的朋友RD要从这座城市搬走,我和LV都去看她。在她低价租来的房子里面,唯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只能模模糊糊收到一个当地台的电视机。客厅的灯泡坏了,所以电视整夜放着用来照明。房间各处都散布着她的画,以及经年厚积的灰尘。虽然我们总在嘴上嘲笑 她的粗犷和随意,但是我们都从心底由衷地敬佩她并且以认识她这样的朋友为豪。我们就那样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上的电视剧,广告,新闻 ,又接着广告,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喝酒,吃烧烤,直到深夜,又读了一些柏桦的诗。我不知道别人都是在怎么样过自己的生活的,但 对我而言,不管生活有多么平庸无聊乃至难熬,但总也有那么几个熠熠生辉的夜晚会照亮我的生活,会使我不再那么害怕,大概也就够了。

【笛安】
那时候,我们看似决定好了,跟对方说:“分手吧。”然后整整72小时,我没出过门,并且决定下一个24小时也这么过,第四天早晨,我觉得我要疯掉了。我才发现其实我并不是在扮演失恋惨状给自己看,我足不出户是为了等他回来。我打电话给一个远在南方的老朋友,我说:“明天我想过去看看你,行吗?”我们近几年疏于联络,但是她还是像过去那样说:“当然好。”我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我应该是没怎么跟他提到过这个朋友,他不会想到我去了那个南方的城市,如此他就找不到我了。或者说,若是我们真的就此分开,我也还是可以跟自己说,在我投奔老友那几天,他也许回来过的。
想到这里,我就哭了。这时候传来一阵敲门声,门外说:“快递。”我因为哭得很投入,想也不想就站起来开门,他就在外面,假冒的快递员。他抱紧我,用一种抱怨的语气说:“你还来真的……”我想管他的,就算天塌下来,也等这个拥抱结束了再说。
我们接了吻,端详着彼此的脸,天果然没有塌下来,还好好的,蓝色的。

【琉玄】
我喜欢吃,所以总在研究每家餐厅的味道,最爱干的就是去新开张的店里探索菜单,一个人去当然自在,但和朋友一起去更是高兴。我从网络咨询里挖掘出一家新开张、正打八折的海鲜自助餐厅,立刻请上两个好友同去,他们接到电话以后,穿着羽绒服立刻出门奔赴我面前,双手拢在嘴前哈着气,笑眯眯的。我们去得早了,等了十来分钟才入店,三个人拿起托盘偏要一起行动,嘻嘻哈哈地一路说笑一路拿,再回到桌前时,新鲜的食物像小山一样堆起来。我们吃了许多龙虾、贝类、鹅肝、牛仔骨和各种点心与冰淇淋。爱照顾人的她说我吃虾的方式不对,拿起剪子替我处理,却怎么也剪不开虾钳,我们都笑了;平日里很稳重的他拿了一整瓶红酒,喝得面上泛红,甚至讲起了荤笑话,我们都笑了。我们一直在笑,两颊都有些僵了,却停不下来,“真开心啊。”——我们一直反复说着。这时候是隆冬,窗外冷得刺骨,这里面却灯光温暖,因为是新店,没几个客人,我们好像包场了一个游乐园。玩到深夜才各自回家,我们相互挥手道别:“再见哟,下次见!”

【恒殊】
四年前的一天傍晚,当时还是男友的Pete来接我下班。我知道邦德街那边有一家很好吃的餐馆,他说。天已经黑了,风有些冷。他为我系上他的围巾,我挽着他的胳膊走过牛津街。然后是摄政街,然后是一些不知名的小街道。他看上去有些犹豫。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我问。我也不知道,他说。我可能迷路了。你看看周围有什么地方可以吃饭。他的眼睛继续四下张望,看上去似乎真的是迷路了。
这里是伦敦的Mayfair,街道两侧名品店的橱窗晃着天上的星星,就连头顶也充满灯光。圣诞节快到了,空气里充满了冬天的味道。我的手插在他的兜里,他掏出了ipod,然后把一只耳机塞进我的耳朵。背后是一片广场,头顶茂密的树叶遮蔽了夜空,满耳都是树叶在风里的沙沙声。
你知道我们在哪里么?他问。我看着他,还没来及回答这个奇怪的问题,耳边音乐一转,《夜莺在伯克利广场歌唱》的爵士前奏漫入四周突然变得温暖的空气。这是我们最爱的一首二战时期的浪漫情歌。他伸手指了指天空。这里就是伯克利广场。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下一刻,他伸手掏出了一个小盒子,打开,然后在大街上单膝跪了下去。
Will you marry me?
Yes.

【玻璃洋葱】
散场后时至午夜,领着大毛二毛从卢湾体育馆一直走到瑞金二路,再走到思南路。思南路树影幢幢,行人寥落。我们等车子开过,就在路中央对拍鬼照,学beatles排成一行,同手同脚走过人行道。此时大毛出其不意开始大声唱歌,“任时光匆匆飞逝”,路人纷纷侧目,寒风中竖起领子从我们身边快步走过。我也不甘示弱,吼了两嗓子“天荒地老流连在摩天轮”……试想,一个上海人在两个广东人面前突然唱起了粤语歌……最后坐在出租车里三人还不肯放过可怜的司机,在他身后合唱《nice to meet you》——“不能忘记的有/一起去过的海边/熬夜到天亮的冒险/人生就是要疯狂几遍”。高架上一千支灯从我们身边划过,流光飞舞,长明不灭。

【野象小姐】
小时候我是胖妹,表哥是胖哥儿。从小被打扮得喜洋洋红扑扑,被大人拎着凑对儿去拜年,财哥宝妹似的。实际上回顾所有老照片,我俩的表情是一致的兴趣缺缺,不时对视一下给对方“要撑住”的鼓励的眼神。也会被大人捆绑式地带出去溜街,“嘿!看你们家这营养”,变成家族生活水平的炫耀标兵,被揪脸、搓脑袋更是家常便饭。胖子和胖子的世界很容易融合,你得当过胖子才能体会那份脱俗的亲切。暑假在外婆家,有一回大旱,池塘裸出稀泥巴。他说“走,去捉鱼。”我俩尝试配合各种战术都不及周围死瘦子们敏捷。他灵机一动,建议背靠背专心盯眼前,照现在这是克服死角的三百六十度战术。我说好。于是我俩蹲着马步背靠背,目光如炬盯着各自眼前的烂泥。有动静!我一个猛子扑过去,忘了相应的屁股会一撅撞翻背后全神贯注的表哥。只见两个肉乎乎的球状物稳稳地冲进稀泥。
长大后我俩都瘦了。返乡的车里,他睡着了。脑袋歪我肩上,刺刺剌剌的圆寸扎得我很痒。沮丧地想生在古代就好了,古代表妹都是许配给表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