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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称不加班的员工可以辞职大佬们的眼里为何没有劳动法?

(2021-03-21 16:07:19)
标签:

董明珠

996

分类: 郑重看股

郑重/文

董明珠称不加班的员工可以辞职大佬们的眼里为何没有劳动法?


之前因为为“996”正名的互联网大佬被舆论“痛贬后”鲜有再发声的了,没想到做实业的大佬站出来为加班正名了。

这一次站出来的是董明珠,格力集团董事长,赫赫有名的铁娘子。

董明珠日前谈到一员工离开格力的原因,是因为不满格力加班多。

董明珠很坦诚,格力需要加班,只有加班加点24小时干才能满足用户要求,不能服从组织安排的可以选择离开。

当然,不是说不可以加班。不少企业加班也是给付加班费的,确实也有企业员工为了加班费而自愿加班。

问题是,加班需要有个度。而且,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即便企业支付职工相应的加班费,这一行为已直接违反我国相关法律。

但这些企业大佬们眼里有的,只有企业的利益,完全没有员工的辛劳,更没有法律。

前不久西贝的掌门人贾国龙也曾语出惊人。他说,西贝采取更为疯狂的“715”工作制。即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时,这还不算,夜里还总是开会,所以是“夜总会”。

贾老板说这番话时应该是很自豪的,他认为西贝的员工都是自愿加班的,都是与他一起在为西贝的事业在奋斗。

这些老板们自豪的同时,唯独没有想到他们已经违反了法律。

当然,之所以他们没有意识到违反了法律,主要是没有主管部门去找他们的“事”儿。我想,当地的劳动部门执法人员想见到董明珠恐怕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假若说这番话的是一家小企业的老板,我想立马会有劳动部门的执法人员找上门的。

员工加班能得到幸福么?或许能多赚点钱,但钱与身体健康相比,孰轻孰重?更何况,靠加班挣点儿钱也成不了百万富翁。

前不久,拼多多那位凌晨猝死在加完班回家路上的女孩子,这时候在天堂,应该已经远离了这种畸形的加班文化。

再怎么奋斗,员工也是打工人,加班,其实是为老板们创造价值。

老板们,别再与员工讲什么主人翁与奋斗精神,请讲讲,法!

【我是郑重,江湖人称光头帮主,一位做了20年财经记者的投资者。写文章只是因为爱好,所有提示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炒股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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