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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新规 |
分类: 郑重看股 |
郑重/文

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这不仅是市场的共识,而且包括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内的监管层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做出表态。
不过,沪深证券交易所12月14日晚间发布的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却引得市场一片哗然,尤其是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容忍的尺度之大,让投资者直接惊掉了下巴。因为,按照这个新规,康美药业、獐子岛等创造了造假记录的公司,已经被排除在了退市标准之外。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绝对是创了记录的。2016年-2018年上半年,康美药业分别虚增货币资金225.8亿元、299.4亿元、361.9亿元,两年半合计虚增货币资金高达887.1亿元,堪称史上最大规模的财务造假案。
可惜的是,康美药业如此大规模的财务造假,却达不到退市新规的退市标准。
先来看看退市新规对财务造假退市的判定标准:
其一,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其二,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其三,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的量化指标。
反观康美药业,尽管利润表造假3年,但达不到新规要求的100%。尤其是由于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了其严重造假,公司也在连续3年造假之前就纠正了错误。难怪有投资者甚至质疑“退市新规就是为了保护康美药业量身打造的”。
让投资者不解的是,造假就是造假,而且财务造假虚增利润更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但退市新规却给造假者分了“档次”,只要造假数额不超过标准,就不会触碰退市标准。
比如,假若一家上市公司每年的净利润是5000万元,虚增3亿元,连续3年造假也不到10亿元,累计造假不到10亿元,不会退市。
再比如,假若上市公司只是造假了两年,第三年没有造假,这样就没有触碰“连续三年造假”这条红线,依然不会退市。
也就是说,退市新规给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划出了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可以自由造假而不会受到退市的处罚。难怪投资者惊诧,这新规怎么看怎么像是鼓励上市公司在一定范围内造假。
“不做假账”,是财务会计的基本职业道德,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也多次表示要“零容忍”,现在退市新规不仅不是“零容忍”,而且还给出了容忍的量化指标,新规制定者莫非脑子进水了?
当然,新规落地后,即使财务造假方面达不到退市标准,也不代表企业不会不被强制退市。有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构成重大违法,依然会被移送公安机关或由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进而被强制退市,监管机构在其中的灵活度更大一些,退市规则也会相互补缺。
问题是,监管为何非要留出这样一个两可之间可以“回旋的余地”呢?
【我是郑重,江湖人称光头帮主,一位做了20年财经记者的投资者。写文章只是因为爱好,所有提示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炒股有风险,入市需谨慎。】